唐六典
作品简介
《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唐玄宗时官修,旧题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为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开元止。
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
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李隆基召起居舍人陆坚修《六典》,并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事六条为编写纲目,由丽正书院(后更名集贤院)总其事。在中书令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人的先后主持下,徐坚、韦述、刘郑兰、卢善经等十馀人参与修撰。开元二十六年撰成并注释后,于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所以,书题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
《唐六典》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此书本应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故书名《唐六典》。
因唐代官制与周官大不相同,《唐六典》实际上还是按照唐代国家机关体系进行编纂。此书分三十卷,其篇目为:三师、三公、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官侍中省;御史台;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铸钱监等;将作监、都水监等;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太子三师、三少、太子詹事府、左右春坊内房内官;太子家令、率更寺等;太子左右卫诸率府;诸王府公主邑司;府、督护州《唐六典》是以唐朝现行各部门机关按卷分篇,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机构组织、职权、官员品级、编制员额、考课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唐六典》是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在中国行政立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书中保存了大量唐朝前期的田亩、户籍、赋役、考选、礼乐、军防、驿传、刑法、营缮、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对唐以后历代会典的编纂具有深远影响。
修订过程
光绪版《唐六典》 唐玄宗时官修,旧题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为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开元止。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李隆基召起居舍人陆坚修《六典》,并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事六条为编写纲目,由丽正书院(后更名集贤院)总其事。在中书令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人的先后主持下,徐坚、韦述、刘郑兰、卢善经等十余人参与修撰。开元二十六年撰成并注释后,于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所以,书题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
《唐六典》始撰时,准备仿照周礼六官安排体例,但实际上是以唐代诸司及各级官佐为纲目。首卷为三师、三公、尚书都省;以下依次分卷叙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然后叙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等五省,以及御史台、九寺、五监、十二卫和东宫官属;末卷为地方职官,分叙三府、都督、都护、州县等行政组织。
《唐六典》的正文记叙唐朝中央、地方各级官府的组织规模、官员编制(定员与品级)及其职权范围。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的注文,或记职官沿革,或作细则说明,或附录有关诏敕文书。正文所叙诸官司的职掌,多直接取自当时颁行的令、式,均属第一手资料。注文所叙职官的沿革,多取自先代典籍。由于这些令式和典籍至今多有亡佚,所以《唐六典》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一向为学者所重视。《通典》、《旧唐书》、《新唐书》的作者都采用《唐六典》的材料,其职官部分基本上是依据《唐六典》撰成的。
体例介绍
《唐六典》始撰时,准备仿照周礼六官安排体例,但实际上是以唐代诸司及各级官佐为纲目。首卷为三师、三公、尚书都省;以下依次分卷叙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然后叙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等五省,以及御史台、九寺、五监、十二卫和东宫官属;末卷为地方职官,分叙三府、都督、都护、州县等行政组织。
内容简介
《唐六典》的正文记叙唐朝中央、地方各级官府的组织规模、官员编制(定员与品级)及其职权范围。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的注文,或记职官沿革,或作细则说明,或附录有关诏敕文书。正文所叙诸官司的职掌,多直接取自当时颁行的令、式,均属第一手资料。注文所叙职官的沿革,多取自先代典籍。由于这些令式和典籍至今多有亡佚,所以《唐六典》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一向为学者所重视。《通典》、《旧唐书》、《新唐书》的作者都采用《唐六典》的材料,其职官部分基本上是依据《唐六典》撰成的。
《唐六典》最早的刻本是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本,已佚。今存最古刊本为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温州刊刻残本,仅存卷一至卷三第一页,卷三、卷七至卷十五、卷二十八至卷三十,共计十五卷(内有缺页),分藏于北京图书馆、南京博物院、北京大学图书馆,现有中华书局影印本。明代有正德十年(1515年)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两种刻本。清代有嘉庆五年(1800年)扫叶山房本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广雅书局本。
《唐六典》在国外流传甚早,约在9世纪末成书的《日本见在书目》,即著录有《唐六典》一书。日本现存古刻本有享保九年(1724年)近卫家熙刻本和天保七年(1836)官刻本,以近卫本较好。1973年,日本广池学园事业部影印《大唐六典》,系以近卫本为底本,吸收了玉井是博《南宋本大唐六典校勘记》的校勘成果,成为日刊《唐六典》的最佳版本。
唐六典详目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
一台:御史台。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大府寺。
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将作监、百工监、就谷监、库谷监、太阴监、伊阳监、都水监。
十二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诸卫折冲都尉府。
东宫官属: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太子詹事府、太子家令寺、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太子左右卫率府、左右率府亲府勋府翊府、太子左右司御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
地方职官:亲王府、亲事府、帐内府、亲王国、公主邑司、三府都护州县官吏。
版本介绍
《唐六典》最早的刻本是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本,已佚。今存最古刊本为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温州刊刻残本,仅存卷一至卷三第一页,卷三、卷七至卷十五、卷二十八至卷三十,共计十五卷(内有缺页),分藏于北京图书馆、南京博物院、北京大学图书馆,现有中华书局影印本。明代有正德十年(1515年)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两种刻本。清代有嘉庆五年(1800年)扫叶山房本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广雅书局本。
《唐六典》在国外流传甚早,约在9世纪末成书的《日本见在书目》,即著录有《唐六典》一书。日本现存古刻本有享保九年(1724年)近卫家熙刻本和天保七年(1836年)官刻本,以近卫本较好。1973年,日本广池学园事业部影印《大唐六典》,系以近卫本为底本,吸收了玉井是博《南宋本大唐六典校勘记》的校勘成果,成为日刊《唐六典》的最佳版本。
颁布的争议
《唐六典》曾否颁布施行,历来学者间颇有争论。参与修书的韦述说,《唐六典》于开元“二十六年奏草上,迄今在直院,亦不行用”(《直斋书录解题》)。唐宪宗元和(806年~820年)初,吕温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也说,六典“星纪六周未有明诏施行”(《吕温集》)。宋范祖禹也认为“唐六典虽修成书,然未尝行之一日”(《范太史集》)。但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卢杞奏事引用六典,唐宪宗元和中刘肃撰《大唐新语》称六典“迄今行之”。
清《四库《唐六典》总目提要》采取一种折衷的观点,一方面说“唐人所说,当无讹误”,承认韦述、吕温书未颁行的说法是正确的,一方面又说“疑当时讨论典章,亦相引据,而公私科律则未尝事事遵用”,认为六典并非全未实行。近人岑仲勉认为,六典未经朝廷颁布施行无可怀疑,但六典是排比现行令式编成的,现行令式本来具有法律效力,为人遵用,不过其中有一部分,编书时就已改变,或后来改变,因此未能事事遵用。
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