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
越南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祺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702车,阮福淍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
19世纪40~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苏禄
苏禄是今天菲律宾的苏禄群岛。1726年(雍正四年),苏禄国王遣使到清廷朝贡。1754年,苏禄国王上表请以苏禄国土地、丁户编入中国版籍,乾隆帝婉言谢绝。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乐岛,清朝与苏禄王国的交往遂告中断。
缅甸
缅甸元朝时成为中国的藩属国。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缅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学士傅恒督师入缅,缅甸国王孟驳惧而求和。双方议和之后,缅甸派使节朝贡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国。1790年,清廷派遣使节前往缅甸封孟云为缅甸国王。从1824年起。英国开始发动了侵略缅甸的战争。在英政府制造事端挑起侵缅战争的过程中,清政府曾经提出交涉。英国政府一面推倭说事先不知中国对缅甸的宗主权,表示不损害中国在缅甸的权利,一面又加紧侵略缅甸。英于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缅甸首府曼德勒,俘虏了缅甸国王锡袍及王后,并于1886年1月1日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完成了它对整个缅甸的吞并。英国吞并缅甸之后,清政府提出了抗议,中英双方进行了谈判,1886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清政府承认了英国在缅甸的特权,英国同意缅甸每届十年“循例”向中国“呈进方物”。清政府虽然达到了使英国“勿阻朝贡”的谈判要求,但实际上清朝与缅甸的宗藩关系已不复存在。
南掌
南掌是今老挝。18世纪初,南掌发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国,清王朝仍称之为“南掌”。1729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国开始向清廷朝贡。1791年,琅勃拉邦王国遭到万象王昭南的干预,琅勃拉邦国王阿努鲁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帮助下,阿努鲁重新回到琅勃拉邦进行统治,直到其子曼塔图腊统治时,仍与清廷往来密切,清廷还对其颁发了敕印和诰命。1893年,琅勃拉邦沦为法国的“保护国”,清朝与南拳的宗落关系也告终结。
暹罗
暹罗是今泰国。1652年(顺治九年)暹罗派遣使节到清朝进行朝贡,开始了两国的交往。1767年,缅甸军队入侵暹罗,攻破了暹罗的国都大城。大城王朝的达府太守披耶·达信组织暹罗人民击退了入侵的缅军,重新统一了暹罗,被拥立为王。1768年,达信派遣使节到清朝,请求清廷封他为暹罗国王,但清政府认为他是乘机篡位,予以拒绝。
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在加里曼丹岛上,1770年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定都东万津。由于罗芳伯对祖国仍然有很深的怀念和洋人对清朝的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进贡方物。后来,他们还曾经多次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婆罗洲(加里曼丹岛)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起初不予受理,后来接受了朝贡。不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南方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南方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洋人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中亚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区处于分裂状态。1759年,巴达克山东面的博罗尔都遣使向清朝朝贡。1878年,英国占领阿富汗,清朗与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断。清朝与周边国家的宗藩关系及终止情况大体如此。
南亚
清前期,拉达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皆为中国藩属。后英印展开对这些国家的兼并和侵略,诸国纷纷向中国告急。但其文报中将英印称为“披楞”,昏聩闭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国,以为是一个什么远方的小国,而没有予以理会。拉达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相继沦英,英国进一步将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藏和尼泊尔。此时的清王朝已对国际形势有了明确了解,制定了结好尼泊尔,维护其藩属地位以遏制英印侵略和政策。尼泊尔也惩于南麓诸国相继沦亡的殷鉴,积极维护和中国的关系。
中尼的宗藩关系从国际法上大大延缓了英印侵略尼泊尔的进度,对我国西藏也是一种很现实的保护。太平天国起义运动爆发,尼泊尔曾上书清廷要求出兵携带大炮到中国内地助剿,中国婉拒。
租借地
新界(英租)、威海卫(英租)、胶州湾(德租)、关东州(日租)、广州湾(法租)
边界条约
前期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外东北边境。
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恰克图条约》,划定乌里雅苏台(外蒙古地区)边境。
后期
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997年收复。
1858年(咸丰八年),中俄签订《瑷珲条约》,中方割让外兴安岭以南六十余万平方公里土地。废除《尼布楚条约》。
1860年(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后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南部割让给英国。1997年收复。
1860年(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萨哈林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割让给俄国。
1864年,中国与俄国签定《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新疆极西帕米尔高原(包括:巴尔喀什湖之东南、伊犁以西、以及喷赤河以东的帕米尔等地区)的45万平方公里割让给俄国。
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中国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
1898年,中国与英国签定《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香港附近新界等地租借给英国99年。1997年回归祖国。
1895年,中国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将台湾以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清朝疆域观
其一,清朝确定国家疆域的原则是:继承历史上中原王朝所管辖、开发到的疆域。这一点,乾隆朝在划定西北边界和测定地图时是十分明确的。乾隆二十年(1755)二月,乾隆帝谕曰:“汉时西陲塞地极广,乌鲁木齐及回子诸部落皆曾屯戍,有为内属者,唐初都护开府,扩地及西北边,今遗址久湮。着传谕鄂容安,此次进兵,凡准噶尔所属之地,回子部落内,伊所知有与汉唐史传相合,可援据者,并汉唐所未至处,一一询之土人,细为记载,遇使奏闻,以资采辑。”
其二,历史上有一些边疆民族和边疆政权与当时的中原王朝没有建立关系,清朝的疆域观是全国“大一统”,清王朝并不以这些边疆民族或边疆政权与当时中原王朝的关系作为其划定疆域的必要条件,清朝皇帝曾屡次批评历史上一些中原王朝的“华夷中外之分论”。雍正帝说:“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有苗、荆楚、猃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也就是说,应该把历史上在周边地区生息、开发的各个民族的疆域范围纳入国家版图。乾隆帝分疆划界时,遵照这一原则划定国家疆域,准噶尔部尽入版图。
清朝自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即有谋图天下之雄心。此后进关平南明,削三藩,收复台湾,平准噶尔、回部,最终统一全国,前后经历了140余年,大小战役数十百次,艰苦卓绝,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18世纪中叶形成的清朝是秦汉以来中华各民族数千年长期交往、融合的结果。同时,中国按照自身发展的轨道滑行,国力达到了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