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央,是他给她起的小字。
那时候,乔泯之籍籍无名,不过是个翰林院的小官。
家中清贫,秦惜又只是皇上随手扔给他的玩意儿。
可他还是不顾左邻右舍闲言碎语,郑重其事地与她办了婚礼,拜了天地,认真将她娶了。
新婚之夜,秦惜算是知道这个看似文弱的书生的厉害了。
他几番云雨,仍不觉疲倦,两人沐浴过后,他随意披着衣裳,敞着胸膛,一手拥她坐在腿上,另一手兴致勃勃地在纸上写了八个字:
“龙旂阳阳,和铃央央,以后我就叫你央央吧。”
秦惜自然知道,他口中所说的“龙旂阳阳,和铃央央”,可不是字面意思。
她好一阵脸红,抢过那张纸,赶紧团了,丢在他脸上。
结果,又被他捉了,好一顿磋磨。
此后,他只唤她央央,无论人前人后。
她每次听了总觉得脸红,不愿应他,叫了也不搭理。
再后来,两人见面就吵,她鲜有和颜悦色的时候,他便也只与她说该说的,不再唤这两个字了。
这会儿,又忽然这样。
秦惜想起成为亡魂时的那一幕幕,看着他红衣白发,抱着她的尸体,三天三夜,一动不动,忽然于心不忍。
可是,今晚是他的新婚之夜,若是冷落了长公主,皇上和皇后那里,都无法交待。
乔泯之虽已拜相,可要面对的,是那个喜怒无常的暴君,时时刻刻都如履薄冰,一时错,会给他留下无穷无尽的麻烦。
秦惜心疼他曾为她一夜白头,又感激他今日将休书改成放妻书,心中念了他的好。
她转过身去,想与他好好说说。
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猛地被他扑上来,唇舌重重堵住了嘴。
狂风暴雨般的吞噬,他的气息,还有酒气,瞬间将她整个淹没了。
自从她有孕,到现在,他有快一年没沾过她了。
一旦触碰,体内的野火,就如脱缰野马般不可收拾。
他在床上,有些怪癖,只喜欢用强的,从不温柔,她越挣扎,越抗拒,他就越喜欢。
秦惜对男女之事从无好感,后来都是躺尸应付,只求快点结束。
现在,她还病着,哪里受得住突然这样折腾。
她喘不过气来,她后悔理他了,想推开他。
可已经开始了,现在完全由不得她了。
她软软的手,不像是拒绝,倒更像是邀请和撩拨,推在他胸膛上,让他发疯。
直到他的唇放开她的唇,开始逡巡去她的耳后,脖颈啃噬。
秦惜才好不容易得空道:“不……不要……,不行……,真的不行!你走!”
乔泯之一身的狂潮,顿时如沉入了冬月的深湖。
他突然停住了,手臂撑着身子,胸膛剧烈起伏,笼罩在她身子上方,黑暗中,盯着她了好一会儿,才叫呼吸稍微缓和了一些。
可是,却不肯放弃,“你病着,我知道。我会小心。我们最后一次……”
说着,又想重新吻下来。
“不行,今晚是你与公主的洞房花烛夜,你在我这儿,不行。”秦惜侧过脸,手挡在他的脸上。
他又一次停住了。
帐中,瞬间一片死寂。
乔泯之整个人的气息,都沉了下去,明明已是六月的天,秦惜却觉得一阵寒凉。
不过,她倒也没觉得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