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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 有酒论皇族(第1页)

和精怪不同,尸王的真身或者说前世本就是人,当然,是死人。

“我姓金的。”尸王淡淡的说,“所以就算没有好处,我杀你也是应该。”

一片沉默,因为他说的有道理。

金盘大帝顺时势而称霸天下,大陆望风臣服,只可惜天不假年,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没有时间来真正的把每一寸土地都实际的控制在手中。

大帝死后,凌氏首先发难,身为元帅的凌氏先祖凌天赐在天下动荡之际首先控制金京并易其名为天都城,国号也是天都,如此的重复让很多人不解,但凌天赐没有解释也不需要解释更没有时间解释。

窃国之后,紧接着需要做的通常都是杀人,这事儿很急。

金盘大帝的血脉或留在天都继续抗争,或远遁他乡伺机而动,但无论作出怎样的选择,他们依然是死路一条。

除了凌天赐大肆屠杀金氏子弟,其他几个也打出立国大旗的王者也不例外,一时间,金氏成了整个大陆所有人的猎物,每个势力都在疯狂的铲除他们。

很难说这是基于一种什么心理,篡了人家的江山,并且还要将其灭族,不知是因为愧疚而产生的疯狂,还是恐惧这个家族会再次出现不得了的人物,金盘大帝的丰功伟绩令人畏惧,他的血脉也成了让人畏惧的东西。

这场针对金氏的屠杀进行了很久,甚至有着宁错杀不放过的趋势,所以那些原本以金姓为荣的普通百姓也大量被殃及,在生死面前,明智的人都会放弃原来的姓氏。

于是大陆上没有人再姓金,那个姓成为了一个诅咒,是死亡的象征,而在理论上,金盘大帝的子孙也没有一人存活。

然而尸王说他姓金,如果说他是大帝的血脉,那就已经是死去几百年的人了。

“在你面前,我好像算是乱臣贼子。”凌越还是没有紧张的觉悟,“可是金氏的血脉恐怕早已断绝,就算把各国的皇族统统杀光,难道你一个尸王,还能君临天下不成?”

话说的不太好听,还有点嘲讽的意思,尸王虽然拥有极大的力量,但毕竟不能算是人,而这大陆,是人类作为主宰的世界。

好像没听到凌越在说什么,尸王自顾的继续说,不知是想说给自己,还是说给别人听。

“我的名字是金钰城,这个名字用了三十几年,然后浑浑噩噩的百多年后,我才想起自己是谁,而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再用这三个字称呼我。”尸王的声音地沉下去。

故事讲得有点惨,唐玄觉得,自己好像在听一个文艺青年的坎坷自述,不过,金钰城这三个字怎么听起来有点耳熟?

“原来不但是金氏子弟,而且还是大帝的儿子。”凌越哈哈一笑,像是感到很惊奇,“不过我很奇怪,是你那继位的兄弟杀了你,还是死于后来的天下共诛?”

已经修成尸王的金钰城抬起头看着凌越,“天下共诛?这个词用的真好,只是我金氏有何等罪孽,能让天下人如此愤恨?”

凌越耸耸肩,“老一辈的事我怎么知道,或许那时候疯子很多,又或者金氏后代不甘于失去权力抵死抗争,所以就被杀了个精光,这种事,谁说的准。”

金钰城死死的盯着凌越,距离他较近的唐玄发现,这家伙没有瞳孔的,或许成了尸王都会是这个德性。

唐玄还有心思观察对方的眼睛,可周围的其他人都绷紧了弦,随时准备出手。

但是金钰城把目光从凌越的脸上移开了,可能是灌酒灌得前襟都湿了的王爷现在的样子不太得体,作为曾经的皇族,金钰城大概不太喜欢。

“你说的也有道理,已经是那么久以前的事情,当时犯下杀孽的人也早已化成黄土。”金钰城苍白的脸上映着火光,“其实,我是自杀的,是不是觉得很可笑。”

“当然不会。”凌越摇晃着脑袋,“或许自杀是修成尸王的必要条件也说不定。”说完,他自己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觉得自己说了相当幽默的话。

不管是刻意装成这样还是真的喝醉了酒,唐玄不得不佩服这王爷的确不是一般人,看他的意思,不被尸王撕成碎片好像是很大的遗憾一样。

没想到金钰城也笑,“千年来唯一的尸王哟,为了这个也值得喝一杯。”

凌越伸出手,举着酒壶,“我来和你和这一杯。”

金钰城也不拒绝,真的举起自己的酒壶和凌越对撞,然后两人同时对着壶嘴豪饮。

事情发展到现在越来越怪异,亲卫们倒希望这尸王跳起来直接开打更好一些,免得这样吊着大家的心神惶惶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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