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午,时玥都没闲着,在轮椅和床上折腾,感觉手臂肌肉有些酸胀时,她才干脆靠着床头,按捏手臂。
躺了两年,原主身上常年练就的肌肉已经没有了形状,还瘦得可怜。
房门是虚掩的,一道身影侧身进来。
他的动作小心翼翼的,连门都没敢碰,走路也静悄悄的,就怕发出什么声响,扰了这房间的宁静。
看到那张脸时,时玥微微蜷缩着手指,压下心口澎湃的愤怒和厌恶。
庄宇是陈婆婆捡回来当做孙子养的,他有着极具欺骗性的漂亮面孔和笑容,狗狗眼永远有亮光,小虎牙也很可爱。
但是这个人也是摧毁原主的凶手。
原主选择自杀之前,发现自己被迷。奸了,在白天里,有人肆无忌惮地对她实施暴行。
原主不知道那人是谁,甚至没有去想是谁,她只是不懂,为什么是她?
于是没几天,在情绪崩溃时,她自寻短见,这一桩事也彻底被掩埋。
“小姐,这些书,不看的话,我先帮你拿回去……”
庄宇不敢看时玥的眼睛,而是看着那一摞书。
因为紧张,他睫毛一直在抖,眼神闪烁,就连耳根也是通红的。
上一次见小姐已经两个多月,那时候她一眼都没看他,今天……她似乎在看他。
他没有得到回应,房间里似乎陷入诡异的安静,庄宇心跳漏了一拍,视线缓缓探向床头的方向,猝不及防对上那双美丽澄净却过于空洞无物的眼眸。
“小姐?”他忍不住询问,“你是不是不舒服?”
要是往常,他是不敢搭话,但是她今天看来特别脆弱,只是静静靠在那儿,就美丽得让人心醉。
气氛使然,他已经缓缓踱至床边。
他整颗心提到嗓子眼,眼神充满痴迷。
“庄宇。”他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刹那间,四肢百骸都传开一阵电流,让他垂在身侧的手发抖。
他连忙握紧手,“小姐,我、我——”她知道他名字。
时玥已经收回视线,打断他的话,“婆婆呢?”
好一会儿,庄宇回道,“在厨房呢。”
时玥:“把书拿走,关门。”
庄宇点头,但是脚步却很慢,他抱着书站在门边,往床头的方向看去。
时玥忽然问,“花……是不是你种的?”
庄宇脑子慢半拍,笑着点头,“是,小姐喜欢吗?”
时玥没出声,只是看向窗外。
但是庄宇却知道,她是喜欢的,她一直很喜欢艳丽而热烈的玫瑰。
庄宇将书放回书房,又经过那间房,在门口停留一会儿。
等他从电梯出来,却在客厅看到陈婆婆。
陈婆婆惊诧地看一眼他唇边没有收敛的笑意,又看向他身后开合的电梯门,神色顿时压下来,“庄宇,你不能进这里的,少爷要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