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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谁在这里迎风舞(第1页)

一行人吃饱喝足之后,陆辰安开始给几个小不点儿上课了。

“谁记得这个亭子最大的典故?说来听听。”

两个双生子已经十岁了,他们对这些事应该不陌生了,也就是朱厚照还小,不过,从小接触四书五经的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这些知识了。

“我来,我知道这个亭子这么有名,就是因为北宋的大文豪欧阳修曾经做了一篇《醉翁亭记》才这么出名的。”于国民首先回答。

陆国泰毫不示弱,立刻站在那里就背诵了一遍:

“环滁皆山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于国民接着解释道:

“我们刚才喝的就是酿泉的泉水,这座亭子就是醉翁亭。

这是当年欧阳修在庐陵地区做太守的时候,用自己的号给这座亭子取的名字。”

“伯伯,酿泉难道是酿酒用的泉水吗?”

朱厚照看着陆辰安问道。

“是啊,等你长大了,你就可以在休息的时候,来到这里,观赏这里的美景,品尝这里的美酒了。照儿喜不喜欢这个地方呢?”

“嗯,喜欢,要是这里有大老虎就更好了。”

“这里的游人这么多,怎么可能有大老虎,即使有,它也藏起来了。弟弟。”

很显然,五岁的孩子对静态的景物还不感冒,而十岁的孩子对一切都不感冒,除非是他们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才能激起他们的好奇心。

邻桌的一位看上去非常潦倒的老爷爷,喝醉了,就歪在栏杆旁睡着了,发出阵阵鼾声。

引得三个小家伙眼睛不时地偷瞄。

“他喝多了吗?”

“他喝醉了。”

“饮酒醉,最为丑。”

朱厚照来了一句弟子规。

“你听他的鼾声像不像一头睡着了的大老虎?”

“酒醉误事,如果他的鼾声引来真的大老虎我们就惨了。”

“爹,欧阳修作为一个太守,每天在这里饮酒作乐,会不会也误事呢?”

“哎,要说起这个来,还真有。”

文人是浪漫的,同时也是风流的,不然就不会有文人骚客这一说了。

欧阳修晚年就是因为醉酒被自己的外甥女诬告用强,导致他颜面扫地,还给了他的政敌留下了把柄,作为攻击他的借口。

这件事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却对他的名声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虽然查无实据,然而面子上终究难以保全,无奈之下,他请辞归隐。

一代文豪,最终落得这也样狼藉的声名,也实在是喝酒误事的最好注解了。

虽然我们的老祖宗留下了身正不怕影子歪的真理,

但是,一些不好的习惯,还是会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的。

朱厚照是听得昏昏欲睡,而陆国泰和于国民则听得很认真。

夫子曾经教导过他们,要学会爱惜自己的羽毛,才能被被人所敬仰。

看来,欧阳修喝醉酒这事,可能就是不爱惜自己羽毛的行为了。

那样不好,他们不要学:“哥哥,你说一个人的名声重要还是能力重要?”

于国民认为:“我认为名节比能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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