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破天荒地笑了一下,跟儿子说:
“老头子还没糊涂,你就不要操心就家里了,也不知道你捡那么多破烂书书籍和废品做什么。
那个陆珂倒是个能干的主儿,每天指挥人往老宅里搬,我看捡回来不少了,全都是没啥用的玩意儿,不知道你有什么用。
到了北京,你那个放荡不羁的性格稍微收敛点儿,别让人家笑话。
虽然陈家现在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了,可是规矩还是要有的,知道怎么做吧?”
陆辰安点头:“知道了爹,放心,您儿子,绝对会让他们全家刮目相看的。”
第二日,天气晴朗,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陆辰安骑着纯白色的高头大马,身穿一身月白色长袍,腰间系着镶了银丝线的腰封,
如墨般的头发高高梳起,用一根红色的发带绑着,就像是古代的侠士一般。
衬托着他英俊的脸庞,清秀的五官,恰到好处地雕刻出一个翩翩贵公子,
唇红齿白,真正的鲜衣怒马!
让陆老头和陆母,还有一众丫鬟婆子和小厮移不开眼睛!
【少爷真是一表人才!】
【这小伙,真俊呐!】
【咱们少爷这身段,这绝美的容颜,冠压京城的才子了吧?】
【大少爷这一去,不得把陈家老翁给迷得五迷三道的?】
牵着一匹枣红色马的小厮四九,叽叽喳喳地对着老陆说。还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陆辰安喜欢独来独往,不喜欢自己身边多一个尾巴,
奈何老爹说,他这样贵公子的身份,就应该有这样的标配,
拗不过老爹,他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次远行,在陆老头看来,是儿子的第一次远行。
所以,格外隆重,也格外担心,陆辰安这才答应带上这个名叫四九的书童。
四九是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男孩儿,比自己的弟弟要大一点儿,看上去很机灵,个子不高,手脚却很大。
看着他,总给人一种非常滑稽的感觉。
主仆二人上了马,小四九背着一个大包袱,里面是陆辰安和他的随身衣物。
还有老爷给的银子。
跟爹娘告别,要到曲阜才能跟老爹的朋友汇合。
陆老头千叮咛万嘱咐:
“路上小心,注意安全,早点住店,不要等天黑了再进城,别逞强,别逞能,四九一定要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