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小姐非常美貌,脾气有非常温和,能够追随她,是我的荣幸。”想起潘多拉,塞洛斯一脸的幸福样子。想着想着,塞洛斯突然笑了,他想起了那个总是板着脸,却在暗恋潘多拉的拉达曼迪斯。
“那个叫沈凡的人实力已是天阶,大哥,以你地阶强者的力量根本报仇无望,和我回圣城吧,潘多拉小姐一定会帮你的。”塞洛斯再次劝道,游茂彬终于下定了决心。
没有惊动任何人,沈凡便悄悄在商城消失了。天隐大陆,天空是那么辽阔,大地是那么宽广。和熙的暖风,明媚的阳光,怒放的鲜花。未遭人践踏的大自然无时无刻不在炫耀着她的美丽。有了空间之珠和光之翼,天隐大陆之间的距离已不再是问题,沈凡能到达的地方也是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这里不会有人再来打扰他。
一个心情郁闷的男人,往往他的选择就是登高望远。沈凡现在的目标就是征服面前的高山,这是一座高耸至云端的巨山,看上去陡峭异常。再高再陡的山也应该是一堆死物,可是沈凡却觉得面前的这山充满了灵性。
“主人,快回去吧,这里不是我们应该来的地方。”罗丽莎好想知道什么,但她却不敢说出来。罗丽莎的预感没有错,这里其实也是一座有灵气的山。而有灵气的山往往是神一族居住的地方,普通人无法靠近。这座有灵气的山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谁也不知道。
沈凡决定不靠光之翼,凭自己的手脚去征服这座大山。随着沈凡的不断攀登,他发现自己身体所承受的压力陡增。“随主人去吧,用不久他就会知难而退的。”罗丽莎想道,沈凡行动的越来越迟缓更加证明了她的想法。这种有灵气的山,属于人类的禁区,越接近它,压力愈大,如不及时退返,最后必将被这股巨大的力量压成齑粉。
沈凡还在前行,他的目标离自己现在的位置相距不知还有十万八千里,可他已经支撑不住,巨大的压力让他的身体不住地打颤,肌肤也因这股压力变得通红,血管亦变得清晰可见。
“继续前进,我倒要看看我到底还能支撑多久。”犟筋上来的沈凡咬牙。
‘扑。’肌肤终于由于支撑不了这股压力,爆裂开来,滚热的鲜血染变了沈凡全身,沈凡觉得自己的骨头在吱吱作响。
“主人,快回头吧。”罗丽莎劝道。
“不行,我还能再支撑一会儿。”沈凡咬牙又迈出了一步。喀喳一声,沈凡的骨头再也支撑不住这股压力,碎了。没有了骨头的支撑,沈凡像一条死狗一样瘫倒在地。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就只能这样无声无息的告别这个世界,但沈凡没有。
沈凡拥有天灵之体,完美的天灵之体。天灵之体磅礴的生命之力沿着沈凡的身体窜到了他的每一寸肌肤。只要天灵之体的主人不放弃希望,天灵之体就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来。天灵之体在修复着沈凡的肌肤,还有沈凡的骨架,当然这其中的痛苦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沈凡觉得自己的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他便再次挣扎着爬起。可面对如此巨大的压力,即使爬起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也花费了沈凡好几天的时间。沈凡只是朝自己心中的目标又迈了十几步,他的身体又炸裂开来。还是继续等着天灵之体的修复吧。
如此周而反复,当青嫩的小草变得枯黄时,沈凡只不过行走了十分之一的路程。期间,罗丽莎也曾多次劝他,可是却无济于事。
“回去吧,人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一个声音在沈凡的脑海响起。
“你是谁?”沈凡十分惊恐,因为以他天阶高手的实力,对方的精神波侵入自己的大脑,自己却根本没有一丝警觉。
“我是谁不重要,但我劝你回去是为了你好,你的肉体很神奇,但剩下来的路,即使你拥有天灵之体,以你目前的实力,也是无法到达的。”
“天灵之体拥有强大的恢复力,只要我不放弃,哪怕十年,百年,我也能达到目标。”此时的沈凡早不是那个可以随意欺骗的懵懂少年了。
“看来你没有那么好欺骗吗?”奇异的声音透出一丝笑意,“就算你能到达巅峰,花费十年,几十年,乃至百年的的时间。你知不知道你在追求什么?把你有限的生命花费在这样一件无聊的事上,你难道不后悔吗?”
“我只是想知道,在这山峰之上,到底有什么?”沈凡的底气有些不足。
“就是知道了又怎样?”奇异的声音问道,“回去吧,不要把自己的时间花费在这样无聊的事上。”
“是呀,我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沈凡呐呐自语道,“多谢仁兄提醒,我想我也该回去了。罗丽莎。。。。”
沈凡爬进了空间裂缝。其实沈凡不知道的是,当他离开不久,一个身影就从虚空中走了出来,而这个人出现的地方离沈凡所到之处只有咫尺之遥。
“好险,只差几步他就要跨进神之领域了。”男子擦擦额头的汗。男子面如冠玉,目若朗心,唇红齿白,一袭白衣在微风的细抚下翩翩起舞,更显得此人的卓尔不凡。让人稍有点意外的是,男子的眉心和闻仲一样,亦隐隐有一只紧闭的天眼。
男子清楚地知道,虽然从这看上去,要想到达峰顶遥遥无期,可他确知道,这只是幻觉而已。只要沈凡再迈几步,就会跨进神之领域,也就是自己刚刚出来的地方。“年轻人,还是太好骗了。”男子哀叹道,那种语气让人也不知是庆幸还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