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因为事件过去太久,我们都已经忘了我们曾经给予厚望的古穿今小姐姐了……】
【好了,其他的不说,当时我们都不知道的古穿今小姐姐以前的身份现在昭然若揭了……】
【对,破案了,是长公主啊……为什么感觉长公主不大聪明的样子?】
【我知道,这叫做人傻钱多。】
【大家关注点不要跑偏了!她是花钱买林导给自己专门拍片!这种人是什么?!我们通常都叫她做——】
【我知道,是煤老板!】
【……草。】
【我本来想说是冤大头的……但是突然觉得煤老板更贴切……】
无独有偶,林子茗其实……也想到了煤老板。
这也算是当时那个时代的特色,其实不仅仅是真的煤老板,那种拿钱去请导演,愿意砸钱,但是要求让你把他小女朋友捧上红地毯的……大家都在背后统一喊煤老板。
这都快成一种特色的行业黑话了。
而现在潘蓓蓓在她眼里,就约等于一个煤老板。
林子茗听完了之后,也没说同意不同意,抬手用食指揉了揉太阳穴:“你这是……花钱买我替你拍一部电影?”
潘蓓蓓点头:“这么说也没错。”
像是怕对方不理解一般,潘蓓蓓还做了解释补充:“这就相当于我的执念吧,当时我没有做好让人看了笑话了,所以我要把这个笑话给扭转回来,让人一提到我想到的不是以前的笑话,而是现在的成就。”
“那么……为什么是我?”这是林子茗有些困惑的地方——身为重生者的萧小筱找上自己是因为知道未来,那这个古穿今的小妞又是怎么回事?自己有吸引特殊人的buff么?
“因为我调查过了,周围的一圈导演中,只有你最合适。”潘蓓蓓笑了起来,“你的能力很强,我自知演技不行,但是你能把齐思源那样子的□□好,也可以让我演好。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你缺钱,而我有钱。”
林子茗挑了挑眉,双手抱胸,歪头看她:“喂喂,你这个话我可就不爱听了啊。我可不是那种有钱就肯干的女人。”
“……”潘蓓蓓总觉得这句话有点歧义,但是摸不准对方是不是在讲黄段子,觉得为了避免出现尴尬的局面而不接这个茬,“那么,林导你是否接受呢?”
“说得太不模糊了,谈生意可不是这么谈的。”林子茗身子往后一靠,“无论我拍什么,我都要有绝对的权力和绝对的话语权。”
“这个可以。”潘蓓蓓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份合同,递到林子茗的面前,“这是我在来之前就让我的律师草拟的一份合同,林导有什么异议尽管提。我可以给你绝对的权力,但是你下一部戏必须为我而拍。”
林子茗粗粗地翻看了一下合同,有些意外。
因为合同上的条款十分详细,而且就像是提前调查过一样,提的要求就刚好在自己的底线范围内。
潘蓓蓓只是要求她拍的电影必须她是第一主角,然后以她为中心,并且给出了故事梗概。
但是她也知道自己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她专门请了邹之清来做编剧。
至于导演权力方面,她放得很开。基本都是以林子茗为主。
但是同样的,林子茗签下这个的话,违约金也很高。
就是如果林子茗觉得这人不行她不想干了,那么她要赔偿一大笔钱。这估计是为了防止林子茗中途跑路而特意设立的。
而相对的,如果潘蓓蓓终止项目的话,不需要付任何费用。
当然……这份合同最重要的一条,是有一个对赌在。
潘蓓蓓也没有提过分的要求,只是要求这部电影的票房必须是回本的。如果没有回本的话,那林子茗就补上那亏损的钱。
这个条件看起来对林子茗有些不利,但实际上已经很宽松了——首先她不要求赚,其次这个回本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林子茗,以防她随便拍拍敷衍了事。弥补亏损这个也不是很难,只要林子茗不乱花钱。
虽然说林子茗的业界口碑很好,看得出她对艺术追求的执着……但是潘蓓蓓觉得这种事情,不要根据“我相信你的艺术追求”这种玄乎的东西,落实到纸面上合同规范起来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