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
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他们手上又多宽裕,每每都会买上许多,留着在路上吃。
“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
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也有想仿照的,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早上煮上两大桶,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
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也跟着做卤味儿,根本没生意,都不认他们家!那味道差远了!”
余幸也笑:“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配着卤味一并卖。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能留很长时间。”
小媳妇眼睛一亮:“那太好了,酱菜放的久,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
余幸:“大家好好干,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人人都有提成拿。”
众人都欢呼起来。
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来往船只变多。
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
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
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不说余云辉本人,连她都觉得可惜。
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
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三个人一起上路,是自己的车,但跟着镖队一起走。
论起来,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相比较起来,花点钱真不算什么,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
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将军肚挺的老大,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而且脾气太暴躁,动辄就要打骂手下。
但毕竟不是需要长久相处的伙伴,所以也没立场要表现出来,只想着以后要挑选镖队的时候,一定要把领头人的脾气也考虑进去。
马车选在一个清晨出发,一般来说,只要行走的速度差不多,将会在第二天的午后到达。
余云辉给了余幸一包巧克力,他从书包的夹层翻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小袋。
“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糖的一种。”
他有些撇脚的解释:“你第一次吃,可能会觉得味道会有点怪,但这个在我老家那边很受欢迎小孩儿都喜欢吃。”
余幸笑着接过,打开包装纸,掰了一小块,很珍惜的放进嘴里。
“很好吃,谢谢你。”
马车晃晃悠悠,余云辉晕车了。
他大吐特吐,最后还是盐二从路边的某种树木上折了一段,用树皮给他贴在鼻子下面,才缓解了症状。
这也让他们落在了队伍后面,要快赶了一段才重新跟上。
余幸心里有点微妙。
虽说让车队等人是不太现实,但毕竟也该过来问一问,他们可是交了实实在在车费的。
但更让人不爽的还在后面,镖队夜宿竟然选在荒郊野外的林子地里。
余幸去找车把头:“这附近都没镇子,要怎么休息住宿?”
车把头道:“现在天气回暖,睡在车上就是了。”
余幸据理力争:“可是这附近都是林地,没有人烟,万一有野兽呢?太危险了!”
车把头无奈道:“我们听领队的,他说在哪儿夜宿就在哪儿,反正这附近方圆方圆几十里地都没客栈,你们就忍忍吧。”
另外还有个运货的车也是花钱跟着镖队的,赶车的是个中年模样的男人,他更生气,直接去找领头的吵架。
“我那一车的货,万一从林子里出来什么匪盗,被人偷了抢了,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