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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1页)

后来,温朔孤零零回到鸡鸣山的农舍,看着七盏灭了火星的灯,发呆。他走到厨房,灶头上煨着一碗橙黄的鸡汤,都已经馊了。

温朔捡出一块碳,含到口中。

他毁了自己的嗓子。

算是惩罚。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而彼时已过去十二年。

沈黛头脚蜷曲着,状如卧在母亲子宫里的婴儿,被装在一口只装书的木匣子里,埋在鄢陵城外伏牛山中的银杏树下。

十二岁,却是婴儿的身形和样貌,是不出世的无辜稚子。就如同埋在地下的蝉,十二年蛰伏,破土成虫,只为轰轰烈烈地鸣上一夏。

天道之中,无人不是猪狗、蝼蚁、蜉蝣。

皆是随时可弃的棋子。

当一个人不认命的时候,他惶惶终日,挣扎痛苦,一次次舍身赴死,至死不悔。当一个人认命的时候,忘恩负义,不择手段,舍弃一切礼义廉耻,他倒是能不断拓宽人生的宽度。

换一种态度而活,选择为自己的道而活,想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

当沈夫人看着一半是骷髅,一半是烂肉的沈黛从土里爬出来的时候。她呜咽着搂住这个状如怪物的孩子,喃喃自语:“孩子啊孩子,你生来与众不同,要怎么活?”

那时候,沈黛什么也不懂。他仰头望着天空上的月亮,说:“反正活成什么样子,也不能像朔月,黯淡无光,伶仃可怜。”再长大一些,他就会说:“我要我就是正道。”

第057章四恶道:饿鬼(一)

蜀地,宜都郡,巫山县,竹林乡。

竹林乡在富饶的渝城东部边缘,地理位置极为偏远。从竹林乡至巫山县县城甚至没有车马能行的官道或商道,只有无数条陡峭蜿蜒时常被杂草掩盖不知前路为何的小路。重重青山将这个乡下地方围绕在中心,仿佛是被尘世忘却的偏僻一隅。

竹林乡乡民中的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自己的家乡。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仅凭凡人的一双芒鞋,拄一竹杖,揣着硬得如石头的馒头,没有向导,没有补给,没有强迫的体魄,很难走出这个鬼地方。能够在崇山峻岭间往返的,唯有御剑而飞的修士,和一些心性至坚的可怜人。

想在竹林乡生活,就必须遵守其延续下来的自然法则——宗族。

因为罕有外人融进来,乡民不得不奉行近亲婚配的习俗。一代又一代,他们在古老幽深的祠堂里侍奉着同一群祖先,延续着相近的血脉。每一个家庭都是粗壮树干上长出来的分枝,盘根错节,撑起沉甸甸的遮天蔽日的一片树荫。树荫将所有子孙都笼罩在下面,给予他们福泽,给予他们保护,也给予他们不容违背的规则。

竹林乡与世隔绝,却绝非世外桃源。

穷——

这是沈黛对于这个地方唯一的印象。

但正是因为竹林乡足够偏僻,欲界之内,近乎无人在乎这个小地方,沈夫人才带着他来到此地定居。

沈黛生来不详,死了十二年,被埋在树根下十二年,却在一个月夜苏醒,拼尽全力破土,人不人鬼不鬼爬了出来。他这个样子吓坏了前来祭拜的沈夫人。但沈夫人只是愣了那么一霎,就扑过来把他抱在怀里。

“黛黛——”

“黛黛——”

沈夫人一次次呼喊这个陌生的名字。

沈黛讨厌这个名字,像个没有多少力气任人摆布的女孩儿名字。半年后,他给自己想了个字,叫远山。从此,在他人面前,只称自己为沈远山。

当沈夫人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可能并不是活人,世上之人绝对不会允许这样一个怪物活着,她就下定决心抛下鄢陵的一切,带孩子躲藏起来。她攒的一箱子金珠被留在了夫家房子的床底下,她不敢回去取。她随身只带了一颗金珠出来,藏在亵衣内。他们像被风吹落水中的柳絮,没入至深至广之江海,随波逐流,到处流浪。

一颗金珠——

这是沈夫人唯一的财产。

沈黛刚从土里爬出来的时候,人身上的二百零六根骨头一根不少,却没有几两肉,他像是屠夫砧板上被剔了骨的小羊,森森白骨上结着血晶花一般的小烂肉,其状恐怖,其味道也令人呕吐。

沈夫人却不怕,抽去脖子上的丝带,解下身上的风帽,把沈黛卷起来,抱在怀里,义无反顾地赶路。在一段时间里,沈黛是藏在脂粉香的风帽下,在母亲的臂圈里,认识了这个人情冷暖的世界。

沈黛看不出颜色,没有痛感,也没有味觉和嗅觉,唯有一双小手把在沈夫人纤细的手臂上,指腹能感到那轻轻的压力和回弹。他知道,那便是他所拥有的一切——母亲,还有她怀里的一小颗金珠。

沈黛以异于常人的速度长大,短短十二日,就长成大孩子的身量,也渐渐挂上肉。沈夫人不再惧怕旁人打量他的孩子。有时候,她甚至会把风帽拉下来,让沈黛透透气。

妇人家见识浅。某一日,沈夫人在路上见了个举幡的道士在路边吆喝,就从衣襟里掏出才乞讨来的几个铜板给那道士。

沈夫人说:“大师,给我的孩子算一算。他能活多久?”

沈夫人将风帽从沈黛的脑袋上揭下来。那孩子乌黑的长发就飘荡起来,一双纯净如水的眼睛好奇地打量四周,引来不少路人的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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