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刚的女人。
看见他对简思笑,季明澈嫉妒得眼眶发红,狠狠的咬着后槽牙道:“午饭时间到了,你如果不介意,就留下来用个午餐?”
约翰点头,欣然答应。
三人入座。
季明澈坐在主位上,简思坐在他的左下手,约翰坐在他的右下手。
约翰拿起刀叉,切了一块盘子里的牛排,正欲放入嘴里,却看见盘子上的印画,惊讶问:“这上面的画是有什么特殊意思吗?一轮明月,还有一首诗,举头望明月,低头……呃……”
作为一直生活在这里的混血儿,只认识简单的几个汉字,后面的便有些犯难了。
季明澈笑着补充:“后面的是,低头思故乡。”
“思故乡?”在说到‘思’这个字时,约翰刻意加重语调。
果不其然。
在听见这个字时,简思握着刀叉的手很明显的抖了一下。
心脏传来一阵剧痛。
嘴唇微微发抖,小脸比纸还白。
思!
思思!
和梦里的名字一模一样。
约翰纳闷问:“这两句诗是有什么特殊含义么?”
季明澈笑着解释:“这两句诗的意思是,看那天窗外空中的一轮明月,不由得低头沉思,想起远方的家乡。我是十几岁才移民到这里,这两句诗就是我现在的心境。”
“哦!原来如此!”
约翰点点头,没有再问下去。
简思失神的看着眼前盘子里的牛排,提不起任何食欲。
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昨晚梦里的场景。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那三个孩子又是谁?
为什么叫她妈咪?
还叫她思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
约翰不动声色的将她细微的变化尽数纳入眼中,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便不再多言,以免引起简思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