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蘅眼看陈顺驰马逼近,他的骑术无疑的好,赏心悦目。一双长腿,骑马从来直上直下,无论上马下马一样精干漂亮。
“陈指。”
杜蘅低头,直到他走近才开口。
“嗯,喂马呢。”陈顺往边上别了别眼。
怪自己开口就是废话的同时,心里纳闷,怎么一见他就低头。他不知道,杜蘅正看他的军靴,称不上干净,蒙一层薄灰,却硬朗阳刚。
陈指这人很奇怪。
普通衬衣,寻常军靴,穿他身上立刻不一样了。这股不同哪里来的,不得而知,却可以作为他内在精神的外延,供旁人体察,品味,甚至畏惧。
六一此时的表现,完全是马群见到头马的反应。
变得顺从,安静,不再焦躁。
陈顺拍拍马颈,六一立马扬颈,傻乎乎的大眼睛将汉子映了进去,发出咴咴轻叫。
他抚马动作很温柔,那只大手,完全是硬心汉子该长的手。
半个月前,杜蘅亲睹见过他的手如何别样灵巧。
那天,迁场牧民揣着血淋淋的牛肉到处打听,找上门来,答谢陈指导员在他们迁场途中搭手帮忙,那是块奇大无比的肉,连筋带骨,很是在地牧民的作风。
陈顺在帐篷外吊口锅,生火,见者有份。
傍晚她从场部领挂面回来,搭场部的便车,正见高处坐在乌泱泱人堆里的他,边和牧民说话,边用常见的牧民佩刀在片那么大一块熟肉。片下的肉,先给两个牧民孩子吃。
刀在他手上很灵便。
指与指配合极好,片肉间隙,利刃在指间旋进旋出,有时快到只能看见一道银白的光。
他的手也是意志的延伸,坚不可摧。
现在,这只手挟持似的挟持了颗沙果,把手一横,横到她面前,抬了抬下巴。
不小的果子,在他手心一下子小到可爱。杜蘅默想一刻,这才接到手里。
对方犹豫的几秒,对陈顺来说无疑是场漫长的煎熬。
不肯要?为什么?哪怕不对他微微笑,轻轻说话也可以,哪怕好面孔没他的份也可以,拿啊,给你的。
他的话沤在心里,直到手心突然轻了,提着的情绪总算落到实处,不再乱想。
挺甜的,是吧。
嘿,她牙口还挺好。
等等,不对,怎么嚼出这种动静?!这不是她,不是人会闹出的动静,陈顺太熟悉这动静了!
立马转头,正见一对厚厚的马唇大咧咧,呵哧嚯哧咀嚼果子,吃得喷喷香呢。杜蘅手还保持在喂马的标准姿态。
她是个好学生,无论什么,一点就通,一学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