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人。
傅城刚才那几个小时,一直耗在火车站里,翻找出当天经过首都的车次,确实多的数不过来。
即便全都翻出来,按照路线一个个去找,也不知道要找几年才能找到人。
时间已经不早。
傅城毫无困意,房间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他打开衣柜,里面她的衣服还剩了不少。
她也没有全都带走。
傅城又忍不住多想了起来,这么冷的天,她只带了一点点衣服,怎么够穿。
生病了,又怎么办?
身上的钱,够不够花?
会不会被别人骗?
傅城越想脑子越痛,他有些疲倦的把自己扔到床上,闭了闭眼睛,随即重新睁开。
他抬手,打开抽屉。
本来是想翻两颗止痛药出来。
却意外的在抽屉里看到一个信封。
上面用钢笔写了三个端正的大字——给傅城。
傅城捏着信纸的指骨用力到快要把手指掐断了,他深深呼吸了几口,哪怕是被人用枪顶着脑门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他的手指仿佛有些轻微的颤抖。
仔细看,又好像是错觉。
傅城打开信封,拿出封在里面的信纸。
里面的字写的也和信封上一样的端正。
一看就知道是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写下来的。
“以前的我,三心二意,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让你难过了,对不起。”
“但我真的没有喜欢沈知书。”
“你娶我,非你本愿,我们本来就是不合适的。”
“我走了。”
“祝你以后能找到一个真心相爱的爱人。”
最下面还有一句被划掉的字,划痕不深,仔细辨认也能看得出来——“不要找我,不想见你,讨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