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儿是自律性很强,基本不碰酒色。
云鹏好酒,铁蛋好色。
陈三爷曾告诫他们,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他们点头称是,根本就没听到心里去。
云鹏养好屁股之后,又开始街头行窃了,不敢在市里行动了,地盘早就被人占了,只能转战边缘地带。
来到了杨柳青。
而且这里酒厂多,买散酒,不贵,成坛成坛买,喝得痛快。
偷来钱包就买酒,混混度日,行尸走肉。
偶尔有一天,他在一个酒馆门口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看来看去,正是玫瑰。
玫瑰也好喝酒,在赌桌上赢了钱,就来小酒馆自斟自饮。
她再也不会对任何人放浪,一人独饮,心念陈三。
她终于学会了洁身自好,可却犯下了致命错误。
她应该离开。
陈三爷以半年为约,就是想让她先离开。
她没领悟,抑或是领悟了,却说服不了自己。
云鹏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使劲揉了揉眼睛,确认是玫瑰无误,便暗中跟随。
玫瑰在小酒馆喝了二两酒,吃了点猪头肉、凉拌三丝,而后回到自己租赁的地方。
天过午时,日头正热,玫瑰想小憩一会儿。
云鹏破门而入,一把掐住了玫瑰的脖子:“别叫!叫我弄死你!”
玫瑰大惊:“你……你……别这样,我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劫财劫色,我都给你!”
云鹏伸出舌头,贪婪地在玫瑰的脸上舔了一口:“陈三身边的人,都是我的仇人!”
玫瑰恶心得差点吐了,心怦怦直跳:“大哥,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哈哈哈哈!”云鹏大笑,“你还装?你是玫瑰!长乐坊的副经理,我观察你好久了!”
玫瑰惊恐不定:“大哥,我和长乐坊没关系,也不认识陈三,天下长得相似的人有的是,你别搞错了!”
“搞错没搞错,搞完才知道!”云鹏一下把玫瑰扑倒在床上。
玫瑰急中生智:“大哥大哥,听我说,我……我……我先去洗洗身子,这两天来事了,不干净!”
云鹏呵呵一笑,松开了手:“好啊,你去洗。”
玫瑰起身,从床上下来,怯怯出屋,突然,云鹏从身后一抓玫瑰的发髻,一拳打在玫瑰心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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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感觉胸口就像被铁锤砸了一下,气都喘不上来了。
云鹏人高马大,一拳下去,玫瑰根本受不了。
绝对力量面前,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云鹏薅着玫瑰的头发,奸笑道:“你还想玩我?我知道你的手段!今天,你就是再有心机,也逃不出我的手心!”
玫瑰知道遇到狠岔子了,气息不定:“大哥,大哥,我不洗了,我不洗了,我这就伺候你!”
云鹏哼哼一笑,突然,一提膝,一膝盖顶在玫瑰的肚子上,玫瑰感觉腹部剧痛,五脏六腑一阵颤抖,身不由己瘫在地上。
云鹏不会给玫瑰一丝耍心眼的机会,他俯下身,扬起大手,拼命又给了玫瑰两个嘴巴子。
玫瑰顿时被打晕了。
云鹏扑上去,撕开玫瑰的衣服,欺负了玫瑰。
玫瑰以前阅人无数,做局无数,每个男人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