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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阿荷(第1页)

我预想的结果是这几天就动身去天津卫,哦不对,应该把卫去掉,改叫天津了。那儿虽然空气不怎么样,但这都一百两百年过去了,空气和生活质量怎么都该有点进步,再者那也是阿荷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阿荷生活过的地方我就算不喜欢,也不能说不好。

再者,能偶尔回去看两眼,也好。

我这边想的很完美,连灵镜图都请了,连许国庆的方位都给了,伍韶川如果再抓不到人,那也别做我饭票了,他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份儿,直接撕了他送他去投胎都嫌烦。

不过我觉得这事情很简单,抓就完事儿了,可伍韶川大概不这么想,他这个人一向是不做好万全的准备就绝不出手,哪怕许团长在他的晋升之路中只不过勉强和一颗膈脚的鹅卵石一样渺小,他也不愿意贸贸然地就跑出去抓人。

只是伍韶川伍参谋长不抓,底下有的是想替他‘建功立业’的人才。

就比如说那个总是憨厚老实,连话也不怎么会说的翁副官。

许团长嗝屁了,还有千千万万个洪团长吕团长站起来,伍韶川部署的过程挺漫长,不能太细说,不然又是一大堆啰里啰嗦的废话。他原先倒是想派人,但关于派多少人和带多少枪还没有想好,于是动作慢了一步,反倒是先头的翁玉阳自作主张,派了新招了两千人去了许团长埋伏的地盘周围打游击,又搜刮了几座比较肥实的村落,还在搜刮的过程中击破了许团长残留下来的人的包围,差点小命都送了。

幸好,翁玉阳命大,只是肩膀中了一枪。

也幸好,他在肩膀中了一枪的同时,还反手一枪,把许团长的左腿给打断了。

许团长的左腿被子弹穿了个洞,虽然死不了,但是满腔的怒火和对于自家后花园的留恋也应该随着自己的腿,给‘啪’一下地,折了。

翁玉阳受了伤,还立了功,但伍韶川明显很不满他这样做,但碍于面子不太好说,于是便选了最轻巧的一种奖赏——口头表扬。

动动嘴皮子也花不了几个钱,再说翁玉阳一向阴沉的要死,揍个两下都蹦不出个不字,伍韶川光对着他不厚道,他也没什么意见,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

于是这么一套功夫下来,伍韶川手底下的队伍不出意外地,开始正式壮大了。

原先都是这里占一点那里搜刮一点,聚集的新兵也大半没受过什么专业训练,虽然眼下当中的一半不是刁民了,但显然刁民还算好的,他这回收编来的人几乎全是不法之徒,说不上穷凶极恶,却也算不上什么好人,离正规军还远着呢,嘴里骂爹喊娘,管起来倒和刁民一样不怎么费劲,只要给按时给吃的管饱就行。

这就好比养骡子,能打能骂,可骡子总有累的时候,这时候你只要在磨盘上挂块萝卜,它就以为这萝卜很快能吃着,脚下就会继续干活,可那块萝卜到底能不能到它嘴里,什么时候到它嘴里,永远都是主人说了算。

许团长的后花园原名是乌城,只是因为常年下雨,从前有老人都管它叫雾城,乌城不比丰城水源丰富,能捞的油水也多,不算个顶顶好的地盘,一年四季永远下雨,永远雾茫茫一片,天气不好,庄稼收成就不好,乌城的人就改做起了生意,倒也衣食无忧,生活质量比丰城还好些。

说到许团长,就不得不提一句他最终的下场了。许国庆现在能走能跳,只是反应实在是有点迟钝,大概是脑壳给我挖了个干净,用稻草塞得满满当当的,行动力很是不强。不过他除了说话漏风不能吃饭以外,其他的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只是我懒得加咒施法,所以许团长的保质期有限,最多三个月身体就烂光了。

幸好是冬天还没过去,惊蛰第一声还没打响,许国庆身上腐烂的气味都被冻住了,不然也太难闻了。

伍韶川说,他才刚刚完全占领乌城,底下很多人都不服气,尤其是翁玉阳那一派的人,眼下把许国庆拉出来,正好转移重点,还能拉拉仇恨。

更何况,我们这就要出发去天津了,万不能走之前窝里乱。

副官们要是都起内讧了,那怎么行。

我养的花最近有点不对劲,原来小男孩总是比较贪玩的那一个,每回都在伍韶川进门时绊他一跤,踢他一下,调皮的很。相比于弟弟的不怕生,做姐姐的小女孩倒从来不出声,只是花长得很快,平时一有生人进屋就十分警觉,动不动就把底下的叶子给藏住。

可他们最近都不知怎么了,任凭我浇灌了多少人血都不见好,姐姐的花开的总不如原先那样艳丽,好像是被什么吓着了,一直不敢跟我说,只管自己害怕着。

我在意归在意,可架不住就要出发去天津,真有什么事,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也不迟。

这不,住了小半年的宅子终于要换地方了。

伍韶川点了几队人,说是要去天津的老朋友,也就是他那上峰龚师长那儿拜客。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哪里算什么‘老朋友’,不过各自心怀鬼胎而已。

自然,他不愿意落下我,我也不愿意在杭县等着被高人登门来找麻烦。虽然我觉得杭县那所宅子挺对我胃口,但只要想想百八十年之后是我的终归是我的,就算闹鬼脑妖精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谁都没我能活。

我等得起。

再说,实在等不起也可以换地方嘛~

于是现在住哪也就无所谓了。

我只要求他把花也给我带着,其他的行李我没什么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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