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嬴政在朝会上下达了改革婚制的诏令。
一开始百官皆是难以置信,不仅以年龄取代身高为婚嫁标准,而且女子十八方可婚配,这自古以来简直闻所未闻。
但当几名太医令阐明危害后,百官顿时沉默了。
如今天下一统,又有红薯、棉花等神物,无需担心资源不够分配。
况且以陛下的雄心壮志,必然不会满足于大秦现在这点人口。
另外,谁家没个女儿?
身为阿父也要为自家女儿的安危着想。
特别是一些与亲戚结亲的官员,恨不得马上就下朝,回去让女儿和离。
在民风开放的大秦,二嫁的女子反而更吃香,不似某些朝代逼着女子守节,迫害女子一生。
另一边,距邸报发行已有两年之久,朝廷的公信力逐渐建立起来。
大秦百姓们也已经习惯每日关注官府消息,毕竟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什么?!女子十八方可婚嫁?”
这一句话瞬间在人群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百姓们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十八?这也太晚了吧?我家女儿已经定了婚期,那咋办?”
“还好我女儿上个月就办婚礼了。”
“咦,邸报上有解释,说是女子未满十八身体还未发育完全,容易难产。”
“还不允许近亲婚配,否则可能诞下有缺陷的胎儿。”
一个识字的老者眯着眼睛阅览,一字一句道出缘由。
简单两句话又引起一阵喧哗,有人面色愁苦、有人不禁庆幸、也有人神情焦急。。。
“坏了坏了,我女儿就是嫁给了她堂兄啊!”
“怪不得,我之前就听说有一户人家生了个痴儿,怎么治都治不好,好像就是那对夫妻有血缘关系。”
“可怜我家妮儿,早早嫁作人妇,不到一年就怀了子嗣,原以为是喜事,没想到。。。呜呜。。。”
“唉,李大娘节哀,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呐!”
随着新婚制的设立,官府也制定了配套的法律,严禁未成年女子婚嫁,并且达到年龄后,也需征求女子意愿。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女子的婚姻自主权,也无形中提高了大秦女子的地位。
对于新婚制,各郡县百姓们大都接受良好,当下社会太平、粮食充足,也不缺自家女儿一口饭。
而在咸阳,思想观念更为开放。
毕竟工厂办得如火如荼,几千工人中就有不少女工人。
她们每月有稳定的工钱,可能一家老小都要仰仗她们生活,自然底气越来越足,没人敢逼迫她们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