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始皇帝喜欢任用李斯呢,甭管李斯有多少小心思,但事情落在身上,他是真尽心尽力。
李斯这人,软,干不出来誓死不从的事情。
一旦从了,李相可是忠贞的很。
当然,这也可能是李斯的政治智慧。
“还是先前开放学室闹得,关内旧吏对我还是有些积怨,虽然我依旧能够调动他们,但是那只是日常事务,但著立法典这样的大事,他们能不能认真暂且不提,但懈怠起来我也没办法,因此可用之人大大减少……不过好在不负殿下所托,眼下初本已经整理出来,相比较于以前精简了许多,也有很多法律条文都相应的保留,只是罪责或多或少的都有变更。
臣根据罪责大小大概将其分为三类,上为重,中为轻,下为小……
而如果根据各行各业的话,则继续沿用旧秦律,分十八种秦律,除各行各业涉及民间私市仇怨刑责者,臣重新修订了法经……
地方考校上,惩罚相比较于以前整体降低,奖赏也相应降低……”
李斯一边介绍一边拿出了新秦律的初本。
厚厚一本……分量属实不轻。
赵泗再一次感慨,自己捣鼓出来造纸术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别看这就一本书,如果换算成竹简分量可绝对不轻,如果加上各种各样的参考条例以及补充条文,一部秦律一辆马车恐怕都装不下。
是的,这只是初本,还律包含参考条例和补充条文,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除了这些杂七杂八的内容还要有律法要申,说白了就是专门讲解律法的主旨和出发点以及意义,相当于一个跟脚。
客观意义上来说,如果想要通晓一个朝代的律法,阅读量百万字都架不住,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参考案例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实际上后世很多精通律法之人都各有侧重,哪怕是现代大部分律师也都是专注于某个领域,譬如民事刑事,还能够细分到某某擅长经济纠纷等条例……
当然,赵泗只需要看原本就行,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他拥有最高的解释权。
甚至如果某些法律条文不利于他的情况下,修改一下也不是不行。
通篇来看,其实框架是现成的,借用的还是旧框架,这谈不上什么抄袭不抄袭。
主要是商君制定的律法界限已经很清楚了,经过了秦国这么多年的补充,那叫一个细致。
李斯要做的主要工作是由繁入简,由苛至善。
莫说李斯,后世所有朝代,实际上也都是在以前的框架里面做修改删减以及补充。
律法不是学说理论……没办法抛开事实不谈。
所以新秦律依旧可以分为十八种以及法经。
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
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
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
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
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
工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均工: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工人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
徭律:徭役征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