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好好。”
万老二小跑着回到马车旁,探身拉开车厢门,看向里面,“闫先生?啥事?”
“万哥,我要下去一趟,劳烦您了。”贾闫冰行动上还是有些不便,马车车厢低矮,他身高六尺,且伤在胸口,必须弯腰低头才能出马车,这样就会牵扯到伤口处,所以他需要万老二扶一把。
贾闫冰此时正坐在车窗边,旁边站着福宝。
他今天穿的是一身新衣服,是万老二在布庄给他买的一套新棉袍子,靛蓝色的细棉布料子,领口点缀着一圈的灰色兔毛,头上还带着一顶兔毛的棉帽子,乌黑的头发随意用丝带在后面打个结,衬托的整个人更加的随和洒脱。
而且万老二感觉现在的贾闫冰和刚刚见面之时,身上的气质又有了更多的变化,不过他也说不上来,毕竟学识有限,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更加的亲切了。
“好,我扶你下车。”万老二单手撑着车轩边缘,身子稍一用力整个人便轻松跃上了马车。
万老二小心扶着贾闫冰出了马车,福宝在后面等着万老二来抱她下车。
贾闫冰缓缓走到牧羊人身边。
牧羊人看见贾闫冰顿时惊为天人,毕竟这么好看的男人他们一个镇子都找不出来半个。
和面对万老二有些不同,贾闫冰身上的儒雅气质让牧羊人有些紧张,加上他大病一场后又受重伤,身上带着一股病娇气混合着他与生俱来的贵气,即使他穿着普通的细棉布衣料,也让人能感觉出他的与众不同来。
“老乡,我们是行脚商人,慕名而来,听说您很会养羊,你家的羊肉特别的鲜美,不知道你们家的羊订出去没有?”贾闫冰声音和缓,让人听了很舒服。
牧羊人也不着急回家吃饭了,说话也有些结巴。
“俺。。。。。。俺家的羊这么有名气么?俺。。。。。。俺都不知道哩。”牧羊人把牧羊鞭夹在咯吱窝下,双手插进袖筒里,腼腆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说话还带着白色的雾气,双脚忍不住紧张的在地面上摩擦。
贾闫冰温润一笑,双手交握在小腹前,胳膊随意的下垂,因为胸口的伤口还未痊愈,他的站姿有些奇怪,含胸弓背,不过他已经尽量站直。
“老乡,你不用紧张,我们就是想买你们家的羊,要的数量多,你给我们个价格,我们觉得合适咱们再往下谈。”
汉子有些拿不定主意,他的羊确实要卖了,因为要过年了,再过一个月正是杀羊宰猪的时候,羊肉也贵,每年他都是自己杀羊自己卖肉,没想到今年竟还有人主动上门来买,看来他的羊确实好。
汉子已经成功被贾闫冰洗脑。
“那个,你们大老远来了,先进俺家坐坐,天色不早哩,羊儿也要入圈哩,俺一个人也做不了主,还要家去问俺婆娘哩。”
汉子有些为难道。
“理应如此,我与大哥一同前往。”
贾闫冰也没有为难他,而是很随和应道。
福宝见了羊就立即放飞自我了,她特别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这种没有攻击性的家畜。
此时她已经钻进了羊群,小手摸摸这只羊角,又拽一下那只羊的胡须,把羊群弄的骚动不安,不一会儿羊就自己朝家里跑去,都不用牧羊人费劲的赶,福宝小身子在后面跟着追,边追边大呼:“羊儿,羊儿,你莫跑,我是福宝。”
可是羊群哪里认识她?跑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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