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副小油画,上面画了个躺着的女人,身上盖着浅蓝色的被单,金色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的头旁边还蹲着一只兔子。
右下角写着四个字:我的仙女。
赫然就是我。
虽然他画得挺好看的,但是有必要这么写实,连那些痕迹都画出来吗?
而且那个被单都滑下来了,就不能帮我盖好吗?
我拿着这幅画,陷入要不要撕了它的纠结之中,这时,在地毯上打滚的小白兔突然狗一样地冲了出去。
是繁华回来了。
繁华身上穿着我给他买的运动衣,头上还带着一顶棉帽子,就像个农村小伙儿。
他的脸颊红扑扑的,一走来,我便感到了一阵凉意,见他要抱我,连忙躲到了另一侧。
繁华便站住了脚步,摘了帽子,笑着问:“好看么?”
我说:“你就不能画个不露点的吗?”
“身体也是美丽的组成部分,”他说,“我保证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
不等我说话,又道:“饿了么?我想先去泡个澡。”
“去吧。”我说,“不过你到哪儿去了?”
“镇上今天赶集。”繁华说,“我骑自行车去买了点菜。”
随即又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我保证不抱你,但是亲一下总行吧。”
“不行。”我说,“我怕你又让我赐你快乐。”
他大笑着走了。
我眼看着浴室门关上,目光又转到了画架上。
画上的我枕在阳光里,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我还以为,我睡着时会是咬牙切齿的。
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画像。
一辈子眼看就结束了,留着吧。
繁华去泡澡,我来到厨房,见流理台上已经摆满了新鲜蔬菜和一些海鲜。
这正是个机会。
我蹑手蹑脚地来到玄关,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了玻璃瓶。
回到厨房时,里面仍旧没人。
这药怕热,所以我将蔬菜洗好焯水,过完凉水稍微放凉,感觉温度合适时,正要打开药瓶。
余光突然看到兔子蹿了。
我就近扯开衣襟,将药瓶塞到了里面。
几乎是紧接着,脊背上便传来一阵温热,一双手臂环住了我的身子。
家里满地是地毯,真的是一点脚步声都听不到。
“在做什么呢?”繁华说着,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偷偷摸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