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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1页)

宋谐笑道:“这炒菜可不宜多吃,按长公主的说法,是吃多了上火,朝食也得用些粥羮之物才好克化罢!”

周允用竹箸夹起一颗荻芽:“如今这国策之争,正如这颗荻芽一般,火候恰到好处,可以上盘了。”

宋谐微微一笑:“不再添一把火?”

周允摇摇头:“过犹不及啊!话说回来,你身为丞相,百官之首,明明知道熊康是儒门弟子,而陛下若采纳熊康之言,定然会酿成今日局面,却不出言阻止,难道就不怕陛下它日回过神来,怪罪于你吗?”

宋谐叹道:“我如何没有劝谏?先前我就对陛下说了,如今时移世易,经过秦朝一代,各门各派的学说大多有所演化,已经不复旧时面貌,别说现在,就连你们法家,在周天子时,不还分了势、术、法三家吗?时至今日,分出来的派别只怕更多了罢?不过陛下自觉可以控制局面,我也劝不住,倒不如索性让陛下看清熊康等人的真面目,也好将这些不合时宜的言论一网打尽!”

旁人听到宋谐这一席话,兴许还会一头雾水,身为当事人之一的周允,心里却再明白不过。

诸子百家影响深远,门生学徒自然也遍布天下,纵使经过秦始皇的打击,也不过是暂时蛰伏,稍有衰落,却未完全败亡,如今新朝建立,那些原先潜伏起来的各门弟子,便又希望借着当政者来宣扬自己的学说。

然后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刘远之所以会下招贤令,就是因为熊康对他说,为君者当兼听则明,广纳天下良言,以显君王之怀。

刘远深以为然,于是就下了那道后来引起天下震动,掀起无数风波的诏令,又辟争鸣殿,以作辩学之所。

但是熊康之所以会作出如此建言,主要原因还在于他有另一层鲜为人知的身份。

熊康是儒门弟子。

儒门自从秦始皇时代就受到严厉的打击,秦二世胡亥更加不可能为他们平反,自那时起,儒门弟子就无时无刻不想着光复门楣,名扬天下。

他们蛰伏了许久,终于碰上这个机会,当然不肯放过,借着在争鸣殿辩学的机会,儒门弟子摩拳擦掌,打算一展所长,让儒家彻底取代法家,成为治世之学。

一开始确实进行得很顺利,儒门弟子在这些年也学聪明了许多,他们并不一味排斥它派的学问,反而博采众长,去芜存菁,将儒学发展得更加完善,从这一点来说,熊康的打算是没错的,像重教化,轻刑罚一类的观点,确实令刘远颇为赞同,而且欣然采纳。

但是他忘了,就像其它学派一样,儒门里也分了许多派别,有时候同为儒门弟子,彼此的观点也有截然不同的时候。

别说熊康不是儒门领袖,就算他是,估计也控制不了局势的发展。

渐渐地,就开始有人把关于君王仁德牵扯到刘远对父亲和嫡母不孝的事情上去,刘远最恨别人在这件事上对他指手画脚,当时一听,直接就恼羞成怒,拂袖离去,事后还将说出这番话的那个儒门弟子痛骂一顿,对儒家的印象自然也就一落千丈。

这下正合了其它门派的士子的意了。

儒家风头最盛,大家正愁没机会扳倒他们,他们自己内部协调不好,直接把把柄递到别人手上,其他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蜂拥而上,把儒家贬得一无是处,顺道把自家学说改一改,以便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尤其是帝王的统治需要和爱好。

譬如说有人批评刘远不尊父母这件事,法家弟子就反驳道:父慈子孝,父若不慈,做儿女的又如何孝顺?万事万物源于法,法若得立,诸事大定,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种情况就应该订立律法,规定子女nüè待父母,当处以大刑,反之若父母待子女不慈,甚至nüè待子女,子女成年之后,也可不必赡养孝敬父母云云。

从前秦律里对孝道有很严厉的规定:儿女控告父母,奴婢妾室控告主人家,一般都不为罪,父亲偷了儿子的财物,这也不算罪,父母如果控告儿女不孝的,要求处以儿女死刑的,也要处以重刑。

这些律法的制定,当年都有身为法家弟子的商鞅与李斯等人的影子在里面,后来新朝建立,刘远因为自身经历的缘故,对这条律法怎么看怎么不慡,就要求不要加入乾律里。

结果现在法家弟子为了光大自身,顺便打击别派学说,直接就与时俱进,迎合上意,把律法给改了,直接呈献给皇帝。

诸如这样的行为,其它门派的弟子也没少gān。

总而言之,这场被后世称为“国策之争”的辩学,开始愈演愈烈,朝着不可预测的方向进行。

这些事情,就连丞相也控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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