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施国斌是出于好心,但我却没想到,他给我出的第一个主意居然是这种,这不明摆着是要我为了利益,去跟姜鹏辉分庭抗礼吗?
难道施国斌还不清楚,我在这个项目可不是单纯的打工,而是珍妮的代言人,什么肥肉不肥肉的?难道我还需要从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钱掏到自己另外一个口袋里去,为此还要得罪姜鹏辉?
看来施国斌是把这里当成了国企,好像一切利益都要争权夺势之后才能获得一样。
虽然他个人的魅力光彩照人,但我却忽视了他的人品。
他现在的薪水,都是他过去的几倍了,他还想干什么?
虽然我没有开口质问,但不满情绪已经溢于言表,自然也逃不过施国斌的眼睛。
“哦,你恐怕误会了。”施国斌立即解释道:“我之所以告诉你那是块肥肉,就是要你加强监控和管理,你要清楚,有些建筑公司为了拿下一个项目,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有的人直接送红包,更有甚者,直接会跟权力者签订分成合同的。”
我眨巴着眼睛问道:“不会吧?姜鹏辉就是个打工者,傻瓜都知道这个公司不是他的,怎么会跟他签订什么分成合同?”
“这你就不懂了,比方说我是建筑公司,我想要这个项目,明知道姜鹏辉不是老板,但作为总经理,他一定有话语权!小气的人,送个几万块钱的红包,大气一点的,直接让他在将来的利润里拿个百分之几,条件只有一个,让他在老板面前多说好话,只要项目给了我,这笔生意就成交了。”
“原来如此?”
“不仅仅是建筑公司,以后我们的工程配套项目,以及材料供应商,都会采用这种方式的,他们不会直接针对老板,而是针对老板手下有话语权的人。”
“你既然知道这种幕后操作的手段,我想孙总也会知道,她一定会防范的。”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孙总知道又怎么样?姜鹏辉可是她的外甥女婿,相对于你来说,姜鹏辉是自己人,你才是外人。还有,刚刚她说把过去的总工和施工员都请回来,我听说现在连财务总监,都是由她的财务人员兼职的,这样可不行。你是珍妮的代言人,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她的利益不遭到任何侵害,可这样下去,你会完全被孙总架空的!”
正常情况下,施国斌的这种担心不无道理,问题是她不清楚我跟孙晓丽的关系。
表面上,我是珍妮的代言人,代表着珍妮和孙晓丽合作。
就这个项目而言,实际上珍妮和孙晓丽都是在替我打工。
珍妮不必说了,她投资的五千万美元,就没打算再要回去。
孙晓丽也是一样,救了她一命,替她追回十多个亿之后,我就是让她把这个项目的投资全部给我,她也不会有意见的。
何况我跟她的关系,她甚至都能容忍我将来娶钱菲菲为妻,根本就不存在架空不架空我的问题。
可这一切我都不能跟施国斌明说,只能微微一笑:“行,你说的我记住了,以后我会关注这件事的。”
施国斌点的点头:“我可不是在挑拨离间,也不是怂恿你去争权夺势,你要清楚,任何权力失去了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国企是这样,私企也是这样。就拿姜总来说,他的爱人跟我的爱人,还有你的嫂子都是闺蜜,本来我们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可问题是一旦监督失控,他闯下了大祸,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到时候,他们夫妻反过来会责备我们,没有提醒他,进行有效的监督,那我们可就两边不是人了。”
“明白,明白,这个方面我会加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