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他们一行人走出餐厅,权蓁显得有些心事重重的。
林佳沐吃完饭就犯困了,权蓁便带他回去跟简一就在餐厅门口道别。
简一摸着肚子笑着说:“今天的菜真好吃,等我发工资了,我请你们到这里来再吃一顿。”
权蓁笑着看看他,不置可否。
回到家里权蓁好半天还是有点回不过来神,林佳沐问她怎么了。
“怎么看到江江不高兴,看到简一你应该高兴吧?”
权蓁要找到一个倾诉的人,抱着抱着往林佳沐的身边靠了靠。
“看来我以后跟简一真的不能走得太近。”
“怎么了?”
“刚才吃饭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他就是家欢,他喜欢舔嘴唇的小习惯跟家欢一模一样,还有家欢也喜欢吃醋,也喜欢吃饺子把饺子泡在醋里,完蛋了,林佳沐,我肯定真的是疯了,我就连他们笑的时候,还有拿筷子的姿势,我都觉得和家欢一模一样,你说我是不是有毛病了?”
这种荒唐的话说给任何人听,都会觉得权蓁疯了,但是林佳沐通常比权蓁更疯,她一眨不眨地看着权蓁,等她把话说完。
“万事皆有可能啊,不是没有可能的。”
“别扯了,人家有爸有妈,从小是生活在温哥华的,跟我们这儿离了十万八丈远。”
“难道就不能当初他走丢了,他爸妈捡到他,怕被你们找回去,就把他带到了温哥华的异国他乡,过了这么多年,那个时候家欢还小,他逐渐的把以前的事情给忘记了,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呀。”林佳沐难得逻辑还算通顺。
权蓁烦恼地看着她:“你就别跟我一起疯了。”
“什么叫跟你一起疯?你既然有所怀疑你就求证啊,这个世界上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要不然怎么解释你单单对简一那么好?家欢身上有没有什么胎记呀之类的东西。”
“有的有的,他的脖子的下面靠近肩胛骨的地方,有一块胎记的,小拇指头那么大,青色发黑的,我听我妈说后来去医院,医生说这个叫什么痣,长大了要激光把它打掉的,不然会越长越大。”
“那这不结了,既然有胎记的话,到时候你看一下,求证一下不就得了。”
“我怎么求证,我跟简一说,我觉得你是我死去的弟弟家欢,你把衣服脱了,让我看一下你后背的肩胛骨上有没有胎记?”
“你也别说的这么直接。”
“那你让我怎么求证啊?”
“你可以悄悄地偷看呀。”
“怎么偷看?胎记又不是在他脸上,是在他的后背上,现在是冬天呀,大姐,如果是夏天的话,想想办法可能还能看到。”
“我们叫他一起泡澡!”
权蓁快被林佳沐的馊主意给笑死了:“你见过哪里泡澡是男女混浴?”
“温泉吧,泡温泉呢我们穿泳衣,男的一般只穿泳裤,上半身都是光着的,你不就能看见他身上有没有胎记了吗?”
这倒是一个办法,但还是听上去挺扯的,林佳沐见她还在犹豫一拍大腿。
“得了,你别犹犹豫豫的了,这个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