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是金……
“……你高兴就好,”季柒揪着兔子长长的耳朵,难得温和地同他讲话。
沈砚辞忙着收拾手头上的事,但听到季柒的话后,连连点头。
他们俩虽然相知不久,但季柒和他待在一起却很舒服,且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季柒端着沈砚辞精心准备的早餐坐在床边。至于他为什么知道是精心准备的,那是因为他曾经做过一模一样的事,进而一眼便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季柒慢吞吞吃着早餐,眼睛紧紧盯着沈砚辞忙前忙后的身影。那只兔子也乖乖地不闹了,蹲在他的脚边啃着沈砚辞不知道从哪里撅回来的胡萝卜。
“无聊不?”沈砚辞勉强搭了一个能入眼的窝后,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这才朝坐在床边的季柒走了过去,顺手就接过了他手上的饭盒。
“无聊的话,就看看书,等你腿好了后,我带你出去玩,好吗?”
季柒其实并不无聊,最单调寡味的生活,他都过来了,何况是现在这样,至少还有一抹色彩。
“好,”季柒没有扫他的兴,乖乖地点头回答道。
季宅所有人,好像将被锁在后山偏僻小阁楼里的季柒给遗忘了。他们忘了季柒腿受了伤,行走不便;他们忘了季柒是个人,需要吃东西。
不过季柒不在乎,这样没人来打扰他们俩,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折腾了一天,季柒手里堪比石砖厚的书都看了一半,沈砚辞这才满意地彻底直起了腰。
手中的书突然被抽走,季柒瞬间还没反应过来,“你干嘛?”
“看这么久的书了,来,吃点胡萝卜,对眼睛好。”
季柒微眯着眼,脑袋向后仰着,满脸抗拒地看着沈砚辞笑眯眯地拿着一根生胡萝卜朝自己逼近,主要是胡萝卜上还有兔子啃的牙印。
“拿走!不吃。”
“别这么抗拒嘛,胡萝卜可是很好吃的。”
沈砚辞苦口婆心地劝说着。
“是吗?好吃到你不惜兔口夺食,”季柒面不改色,眉头轻挑,反问道。
兔口夺食??
沈砚辞呆愣了半秒,“这可是我特意给你挑的,比那死兔子吃的不知好了多少倍好吧!”
在季柒质疑的眼神下,沈砚辞将胡萝卜翻了个面。
这死兔子……
沈砚辞看着胖嘟嘟的萝卜身子上,排列整齐的牙印,瞬间气的牙痒痒。
“我觉得,这是兔子吃了那么多萝卜,那我们吃了它,不就相当于吃了萝卜吗?”
沈砚辞面无表情地说着,将手上的萝卜随手一丢,刚好砸在了躲在一旁角落里刨坑的兔子脑门上。
季柒看着他,耸肩轻笑,俯身将刚刚撞晕在自己腿边的兔子抱了起来,“可我觉得这只兔子太傻了,吃了我怕会变得跟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