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澜看了一眼四周琳琅满目的饰品,有些怯意。
这和是不是武道大宗师没有任何关系,黑风寨这些年过的十分清贫,就连头上的银饰都是父亲留给自己的。
抢?偷?盗?李安澜的尊严不允许她做出这种事。
一件饰品就要几两银子吧?太贵了。
杨凌一眼看中了正中央摆的那个金钗,准确说还有一个名字叫:金步摇。
不但对工匠的手艺有非常高的要求,花枝点缀花朵、镶嵌玉石珠宝,贵!
杨凌对伙计道:“把那个金步摇拿下来给我!”
伙计没有狗眼看人低的行为,杨凌一袭干净的书生衫,就是身份的象征。
他要是敢得罪读书人,掌柜的会打死他平息读书人的愤怒。
杨凌亲自把金步摇带到李安澜的头上,李安澜下意识要躲:“相公这个一定很贵!”
伙计其实是看不起杨凌这几个人的。
算干干净净,但也不像是有钱人。
他一副虚伪的职业假笑:“没多少钱,八十两银子!”
李安澜愣住了。
八十两银子?
一家人在云州天天大鱼大肉,一个月花销也就几两银子,这一个金钗够一年多的开销了。
杨凌直接掏出银票递给伙计,“我要了!另外,那副耳坠多少钱,我也要了!”
李安澜下意识拉住杨凌的手,怯生生道:“相公,其实我不是很喜欢!”
杨凌前世见过很多拜金女孩,为了一个包、一个手机就能够出卖自己。
还有的明明自己矮矬丑一个,找了男朋友要包、要手机、要首饰,不给就要。
丝毫不考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他曾经靠包、手机、首饰和很多妹子深深讨论过人生。
可如今,李安澜却不要!
不是没有钱,而是李安澜晓得要过日子,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必要浪费钱。
“我喜欢就够了。”
杨凌如同一个霸道总裁,“你喜欢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送给你的。”
李安澜露出无奈的眼神,第一次觉得无所不能相公其实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自己哪里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太贵了而已。
杨凌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我卖画的钱,我又没有花寨子里的公款。桃子,过来,有没有喜欢的,来来来,姑爷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