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得回来追不回来是一回事,有没有努力追,是另一回事。
思绪闪过,
老吴说道:“你先别着急,来,坐,具体是怎么个情况你跟我说说看,你是怎么发现自己被骗的,对方是通过什么渠道联系你的,还有转账的方式和账号,你给我们提供一些基本信息,我们尽量帮你把损失追回来。”
林北道:“吴叔,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我知道骗我钱的人的真实身份,也知道他现在在哪个城市。”
老吴眉头微皱,“熟人?”
林北点头:“算是熟人吧。。。。。。正因为是熟人,所以我才大意了,没有及时发现端倪,被骗了10万多才反应过来。。。。。。唉,都怪我,识人不明啊。”
林北满脸懊恼和惋惜。
捶胸顿足。
既生气,是又懊悔。
这复杂的情绪,简直表现得惟妙惟肖。
老吴闻言缓缓点头。
熟人作案。。。。。。
倒也不算稀奇。
毕竟,有句话说得精辟,生人坑一半,熟人大满贯。
有些人,专门干的就是杀熟的事儿。
就利用熟人对自己的信任,增加了不少的成功率。
往小了说,就是坑人,比如什么找熟人装修,花了二十万装得跟屎一样,或者找熟人买房,自以为得到了优惠,实际上白花了冤枉钱还搭了人情。。。。。。
性质再严重点,那就已经是“诈骗”的范畴了。
现在听林北的语气,他似乎就是被熟人给骗了钱——还不是简单的坑钱,而是骗钱。
坑,和骗,不是一个性质的东西。
后者显然比前者更加严重,也更加恶劣。
坑钱,大多数情况下无非就占点便宜,比如本来10万能装修好的房子,要你12万,比如本来用的品牌瓷砖和生态板,结果花一样的钱给你用上杂牌子的。
但是骗钱,那已经是违法犯罪了。。。。。。
至于说具体算违法,还是犯罪,那就得看金额,以及次数。
次数先不说,单单“10万”这个金额,如果确有其事的话,绝对是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果然又是送上门的业绩和功劳。
。。。。。。。。。。。。
思绪闪过,
老吴正色道:“小林,你这样,你把具体的情况跟我说一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