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视频所表现出来的内容,非常有限。”
“而我这里,申请出示证据,将全方位展现当时的事发经过。”
“法官,辩护人申请出示证据。”
法官赵东升点头:“同意。”
随後,张三出示证据。
他的证据,同样是视频。
但不止一个。
有很多个。
各个角度都有。
有的是附近监控视频,有的现场吃瓜群众拍的视频,也有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
当然,还有一个是林北提供的,由“如影随形航拍器”拍摄的视频。
总之呢,
这些视频全方位还原了事发全过程。
从开始到最後李凯亮“扑街”。
有声音有图像。
这才是真相。
相比之下,贾兆文那个证据,那就是个渣渣。
。。。。。。。。。。。。
“审判长,审判员,通过证据可以看出,首先,三名被告人只是追赶死者,并未对他进行语言威胁,更加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换句话说,在整个过程中,三名被告人没有任何过失丶过激的行为举动。”
“至於追赶死者的原因也很简单,三号被告人是因为她筹集的儿子的救命钱被死者抢了,一二号被告人则是路见不平,见义勇为。”
“其次,死者是自己选择横穿马路并翻越栏杆,没人胁迫,也没人干扰。”
“此外,我这里还有一份证据,可以证明死者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换言之,他是一个有着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意识到横穿马路以及翻越栏杆可能会存在危险,但他依旧那样做了,那麽,出现任何危害结果,也应当自行承担。”
“最後,三名被告人在发现死者摔倒之後,立刻采取了必要措施:确认其状态丶提示过往车辆避让丶拨打报警以及急救电话等。”
“他们采取了施救义务。”
“但死者还是死了。”
“这不是他们的错。”
“因此,我主张三名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张三声音洪亮,掷地有声。
有理有据,强势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