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伯安看到的熟悉身影,赫然是那天许伯安和欧阳娜洁去往华人街途中,路遭遇车祸时,许伯安救下的那位欧阳娜洁的好友,名字叫达莎。
达莎是白种人,皮肤本就白皙无比,如今穿了一身得体的黑色收腰连衣裙,色差对比之下更显洁白。
脚下穿了一双足足十厘米还多的高跟,让她本就高挑的身材更加挺拔。
即便是在很多个头有先天优势的男人面前,也丝毫不显得低矮,仿若鹤立鸡群一般,显眼而聚焦。
再加细长脖颈那套硕大的宝石项链,富家千金的形象一览无余。
许伯安下意识的看了两眼,眉头却微微皱了起来。
“不对劲啊!达莎的恢复力怎么这么强?”许伯安下意识的冒出了这个念头。
许伯安记得清楚,达莎当时因为车祸,导致了淤血压迫神经而昏迷不醒。
淤血压迫神经这种情况虽然不是什么大的病症,但也是抢救不及时就会随时丧命的突发急症。
好在达莎福大命大,遇到了许伯安,当时许伯安通过针灸治疗为她把身体内的淤血导了出来,救了它一命,
不过尽管如此,但却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常的。
毕竟病这玩意儿,三分靠治,七分靠养。
正常情况来说,达莎这种身体病症情况至少得好好休养个十天半个月的,慢慢的补起身体的气血才算是身体痊愈,恢复健康。
可是眼下,许伯安明明感觉到,达莎体内气血丰涌,仔细一看也是中气十足,完全没有半点儿身体虚弱的样子。
这就让许伯安有些不可思议了。
这妮子就和没有受过伤似的,难道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思绪一跳,许伯安想到张家祖传的医书中也有记载一些依靠了年份的药材配置的补药能有这样的效果,许伯安稍稍有些释然。
如此看来,这位达莎应该是经过了一些特殊的治疗方式,让她短时间内得到了气血的补充,这才让身体显得健康无比。
这么一想,许伯安就想通了。
许伯安记得次救治达莎的时候,她是配置着司机的,而且当时她坐的车也是特制的轿车,当时那辆车被泥头车猛然撞击过之后,那轿车仅仅是瘪了一些,就像是小车之间小剐蹭的小事故一般,能坐在那种车里的人,想来身家必定不俗,来头必然不凡。
这样的家庭,自然也是有底蕴的,这么说来,倒也好理解了。
许伯安望着达莎观察一阵,自以为天衣无缝。
殊不知女人的第六感向来都是很准的。
似乎是感觉到了有人注视自己,达莎皱眉向着许伯安这边的方向望了过来。
平日里,达莎这种级别的美女出现的时候,回头率倒也是一向非常高的。
但是这里的拍卖会已经算是非常高端的场合了,一般来这里参与的宾客,都是很讲究面子的,因此不会直勾勾的盯着异性看的太过份。
许伯安这会儿因为心下不忿,看的有些太冒犯了,所以才引起了达莎的注意。
许伯安毕竟是礼仪之邦出生,他自幼就知道以礼待人的道理,他和达莎也算是熟人了,因此,看到达莎的目光望过来,虽然心有不满,但许伯安还是处于良好的修养,下意识的便向着对方微微笑了一下,算是主动打招呼了。
可是让许伯安没想到的是,达莎压根没搭理他,也没有任何感恩的眼神,反倒是发现了许伯安注视她的眼神后,目光瞬间冷了不少,不悦的撇了撇嘴角,像是看待路那些看美女的登徒子一般,带着一丝鄙视。
仅仅是这一眼,达莎便再也没了其它回应,眨眼间便转回身去,压根没有任何想要打招呼的迹象。
许伯安瞬间有些不理解了。
再怎么说,我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啊。
就算你不门谢我,不以身相许,不做牛做马,不表示表示,那也不至于碰到救命恩人之后直接装作陌生人吧!
许伯安清楚的记得,当初在达莎的车祸现场,许伯安是把她救治醒了的,达莎也清楚的见过了自己的外貌,而且还有她那位司机的提示,更有着欧阳娜洁这位关系尚可的同学关系在,绝对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就把自己这个救命恩人直接忘的一干二净了吧。
哪怕咱不需要你这个外国人知道我们华夏民族“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光荣传统,你也不能对你的救命恩人装作不认识吧!
这不是典型的一位忘恩负义白眼狼嘛!
这个通俗的道理,正常人都是这个思路来理解的,没毛病吧!
但是事实就是事实,达莎居然压根不理会许伯安,其冷淡程度,就和不认识他一般,更别说指望她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了。
许伯安的感觉就是,好心当了驴肝肺,直接喂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