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的声音继续响起。
“其实翻看大汉的历史,就不得不否认,大汉是一个极为强硬霸气的国家!”
“上到帝王,下到黎民百姓,几乎全是这样,而这也有了这么一句汉唐男儿多热血,在汉朝,哪怕是之后的唐朝,尚武之风极为浓郁!”
“其实看一件事情,便知道百姓到底多么彪悍,那便是巫蛊之祸!”
汉武帝:“能不提这件事么?这是捅我的心窝子啊!”
高阳却是继续捅心窝子道,“众所周知,巫蛊之祸是汉武帝晚期的一件标志性错误事件,卫子夫死了,心爱的儿子刘据也死了,而长安更是杀的血流成河!”
“关键点就在于这个血流长河,在军营不放兵的情况下,刘据和汉武帝的误会越来越大,太子刘据一辈子硬气了这么一次,放开兵器库,组织长安百姓对抗官军!”
“一群百姓临时组建的部队,但却硬是和精锐官兵杀了五天之久,直至杀到血流成河!”
“大汉百姓战力,可见一斑!”
李二点了一根烟,烟雾中他点了点头,“这倒没错,大汉百姓民风的确彪悍,凝聚力强悍!”
高阳继续道。
“而如此彪悍的民风,军风,毫无疑问,扩张和反击那是避免不了的!”
“不得不说,我大汉真是惨,我汉朝一只兔子,那么温顺,哪里入侵别的国家,但却愣是一路反击,直至反击成690万平方千里的大公鸡?”
匈奴:“???”
大宛:“???”
楼兰:“???”
齐刷刷的问号直接刷屏,他们直接懵了。
大汉温顺?大汉是兔子???
这是他们搞错了,还是还没睡醒听错了?
这确定说的是人话?
汉武帝也是忍不住的咳嗽了两声,这话,听着舒服啊,但就是有点脸红。
高阳继续道。
“想我大汉朝多么乖巧的兔子,一门心思在黄河边上农耕女织,但没办法匈奴这小子总想啃一口,啃不动的时候,就往西,往北,去啃各个部落,壮大点,就又来啃我,
没办法,他啃我那我也只能啃他,跟他互啃,在河西打,漠北打,直到把匈奴打跑了,还夺了个小人,夺了个什么焉支山。
匈奴跑了没事,但地没人种可不行啊,那就移点民吧,百姓过去了,那必须得管理啊,取个名,朔方郡,酒泉挺好听的。
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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