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两个小家伙可以更坚强一点,活得更久一些,养了这么久,叶扶已经养出很深的感情,它们就像家人一样了,无法割舍。
豆苗趴在她怀里甩着尾巴,姜冗伸手戳了戳它的脑袋。
“它们两个,你从哪里捡来的?”
“在碎云山,还有你,你们三个都是我在碎云山捡来的。”
姜冗抿唇一笑,从桌子上捻起一颗花生递到豆苗的嘴边,豆苗毫不客气地吃了下去。
“所以我是你第一个捡到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叶扶点头,“当然啊,要不是打不过你,你觉得你还会活着?”
这一点,姜冗非常赞同,毕竟叶扶一开始是想要他的命的。
“叶扶,你想回去吗?”
“碎云山?”
姜冗摇头,“不是,我说的是蘭城,你的家里。”
叶扶托着下巴沉默,她当然想回去,可是有生之年,还能回去吗?
蘭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那一场大火,估计已经把整座城市燃烧殆尽了。
“若有机会,我想回去,但是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除非,她再死一次,还有机会再重生一次,醒来就在幸福小区的家里。
叶扶看向他,“你呢?想回海城吗?”
姜冗摇头,“那个地方,我没什么好留恋的。”
也是,他从出生就住在实验室,虽然叶扶不是很了解,但是也能想象得到,在实验室里,能有什么愉快的日子呢?
“其实我之前去过海城。”
姜冗抬头看着她,似乎在确认真假。
“真的,末世到来之前,我去海城囤货,不过只待了半个月,海城是个旅游城市,周围很多山,很漂亮。”
“我没去过。”
叶扶伸手拍了拍他的头,“没关系,以后我们去看更漂亮的山。”
“好。”
地窖里的日子枯燥乏味,也很寂静安宁。
姜冗的美瞳早就摘下来了,那双漂亮的异瞳,也只有叶扶一个人能够欣赏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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