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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人心(第1页)

伍韶川拿了一颗珠子换了五箱金银,又拿箱子里仅仅十根金条的数量换得了大批的枪和军饷,一出手就夺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池,一时间名声大噪,虽没有传进北京上海此等大城市,也好歹是传到杭县周边十里了。

没有小桃,没有蓉秀,总之只要没有不惹事的女人,我的日子就过得很清净,哪怕伍韶川有时候比女人还烦,但他一个男人,再怎么烦也都很有限,所以我也好脾气的忍了。

要不怎么说我是个脾气好的妖怪,还这么好说话呢~

虽然我不知道世人为什么常常都要分个高低,一大堆人动不动就要拉帮结派,有钱人比谁更有钱,穷人们比谁更穷,在我看来都是很没有必要的事情,更何况男人之间尚且如此,女人就更不用说了,在我看来,大老婆小老婆,或许也只是年龄上的差距而已,年纪大的做大,年纪小的做小,只是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能还有其他更深的东西我不知道,但没人教我,也从来没有人和我好好解释过。

而且我甚至根本想都懒得想。

换句话说,我想了又能怎么样呢?

杭县的冬天格外漫长,长到我常常觉得,这雪大概不下个十七八年不会停,但好不容易不下雪了,化雪的时分却又格外的阴冷,听阿阳说,这原叫倒春寒,是春日将至,冬日渐远时的例行公事,也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时节,如果不好好保养,年纪大了不是得老寒腿就是得关节炎,治都治不好。

在伍韶川提拔上来的这批人里头,其他人我也不是没见过,但见多了我就觉得,大概这批人里就翁副官是个好苗子,虽然看着傻,但办起事来却分外得力,苦劳他来,功劳全推给伍韶川,不争不抢,很像个孝顺知足的好儿子,哪怕伍韶川其实就比他大了四五岁而已。

更何况,据翁副官平日不显山不露水的谈吐和智商中可以推断出,人家还是个好人家出身的纯正根苗,只是一个私生子的头衔几乎能压死人,逼得可怜的翁副官只能只身出门闯荡,由此从小就少了家人的细心浇灌和培养而已。

好在根基不错,所以怎么长都长不歪。

跟伍韶川这样明显长歪了的相比,肯定要正常多了。

但我还是觉得伍韶川更顺眼。

谁叫翁副官看人的眼神太纯粹了,就像我盯着一块块掉下来的金疙瘩那样纯,有好几次他的眼神都差点被伍韶川发现,且伍韶川但凡带着我出门逛街,他的眼神十次里有九次都能黏在我头发丝上,要不就是后背上,纵使我无心无情,法力高深,也不免有些发慌。

这简直比蓉秀的眼神还执着,还恐怖。

真尼玛太恐怖了。

好在我生性好吃懒做,逛街不是我的爱好,睡觉才是。

翁副官再有小心思,也无奈没处施展,顶多抓紧机会跟在伍韶川身后时偷看上几眼,好满足自己无处安放的莫名感情。

说他偷看吧,也不像。

很多次我都觉得有人在看我,回个头,却都只有伍韶川一个人。

也不知翁副官施展了什么法术,硬是连一次偷看都没被我抓住。

这也算是他的本事了。

睡懒觉是要看时候的,春天经常害人犯春困,夏天热的要死,通常使人疲倦,顺位的秋天干燥清凉,却乏善可陈,只有冬天,被窝和室外泾渭分明,冷热交加,最适合冬眠。

我在流浪之初的时候,几乎什么地方都留下过我的足迹,更别提什么南北之差。我北方去过,南方也没少呆,对此也是深有感触,虽然妖怪不怕冷,但无奈我碰到这样恶劣的天气,也还是会不舒服,大约南方的冬天和北方的到底不一样,前一个的冬天冷风吹的人骨头缝都泛着疼,后一个只是吹的脸起褶子而已。

起褶子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起了褶子,梅小姐还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十全美人,顶多看起来憔悴一些,估计还会更惹人怜。

我做着我的三太太,没事逗逗饿鬼小黑,然后再养养花,炼炼丹,顺便护理护理梅小姐的皮肤和皮肉,西北风刮的再猛,刮也刮不坏的我的脸蛋子,伍韶川再烦也不过是一介挥之即来招之既去的饭票,我乐意给他好脸色拿他当人看,那是我好脾气,我不乐意了,他还是得乖乖地对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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