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现在精神不太好,晚上不睡觉,白天一宿宿地打瞌睡,也没精力来听我给她讲书了。
这充分地说明她身体里那个饿死鬼完全没有一点上进心,根本不愿意和小黑一样,好歹成为半个知识分子,为将来的自己谋更好的出路。
不过小黑的上进和思想还是逃不开旧社会的制度,堪堪停留在原始社会制度前边一点点的位置。
她想认字,想读书,也只是为了以后能嫁个好人家而已。
只要找的男人有钱一点,脑子再简单一点,就够了。
这就是一般的普通人心目中,最好最好的出路了。
就着另外一颗夜明珠,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竟没来由地觉得,这日子和狃阳山裹天席地的日子一样,既没意思,也没让我滋生什么活下去的劲头。
就跟这夜明珠一样。
论体积,它只比鸽子蛋大一圈,论照明,它的照明范围也实在有限,除了拿在手里摸两下,就没什么其他的正常渠道去欣赏。伍韶川在卖掉一颗后,就把另一颗放到了我这里,他以为我会喜欢,可实际我在床上捏着看了两天,就把这破珠子给随手塞进了抽屉里,当摆设都嫌难看。
可我真的是太无聊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后,我还是没控制住把它给翻了出来,就算嫌难看,我也没放下它。
在我眼里,无聊跟寂寞都是一样的,让我心情不好,却又无可奈何。
总之不管在哪儿,我都是一样的寂寞。
从前有阿荷这个受气包小媳妇在,就算日子过得单调枯燥,我的孤独感亦会变相地少一点,起码人情味还是有的,后来阿荷死的太惨,我走了之后又碰见个喊我老妖怪的熊孩子,也算是过了几年闹腾日子。
也不知道伍韶川这个人精啊。。。。。。。
他又能陪着我,就跟流不尽的流沙似的,耗上多少年时光呢?
我一边替伍韶川思考他所剩的人生时长,和感叹着自己的妖生无尽,一边还在手里把夜明珠抛来抛去,跟抛不值钱的玻璃珠子似的,不过玻璃珠子五彩斑斓的,总体的颜色还要多一些,所以夜明珠在观赏度这一点上,也是一点用都没有。
反倒是小男孩在房间呆久了闷久了耐不住性子,自顾自地从叶子里跑了出来,一下就趴在我床边,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夜明珠,跟看着最最新奇的玩具一样。
我对他笑笑,伸手把他拎到床上,跟拎小鸡似的,反正也没多少重量;接着我就随手一抛,把夜明珠抛到男孩面前,开始跟他玩了起来。
这么漂亮,且听话的孩子,也不知道当初那些人是怎么狠下心折磨了一顿后,还眼都不眨地杀了他们的。
连我都下不去这个手。
对于老人和小孩,我一向是留有余地,能不杀就不杀的,有时候甚至明知他们是坏人,我也不杀。
一个是活不了多久,杀了也没意思,还有一个是人生刚刚开始,眼睛都没完全睁开,死了也未免太可惜。
生老病死,七情六欲,我是一点也感受不到的。
所以我希望能够感受到的人,能够好好地感受一回,至少死前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