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分封诸侯时,仍然封纣王的儿子武庚于殷,以奉其宗祀。武庚是纣王之子,幼时聪明好学。约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悦。周武王为防武庚叛乱,又在朝歌周围设邶、鄘、蔡等三国。朝歌以东设卫国,使管叔由管徙封卫,朝歌西与南为,使蔡叔由蔡徙封;朝歌以北为邶,使霍叔自霍徙封邶。共同监视武庚。此时,武庚留居在纣宫(今淇县城内的西坛、三海一带)续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驾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国事。对此,管叔、蔡叔皆不满,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谣言,并串联武庚起兵反叛。周公和召公为保周江山,“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军东征,伐朝歌叛军,武庚兵败被诛。周公又杀管叔、放蔡叔、贬霍叔,将朝歌“殷顽”迁于洛阳管教之。
武庚之乱后,使周初统治者更深刻地认识到封建亲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础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规模分封诸侯。相传周公分封71国,其中有53人是姬姓子弟,他们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后人,如文王之弟封于东虢、西虢,文王之子封于邗、晋、应、韩;周公之子封于凡、蒋、邢、茅、砟、祭。另封未卷入叛乱的、曾降周的纣王的庶兄微子启于商朝旧都商丘,建国号宋,以奉商朝的宗祀。在周朝,宋国也常常自称“商”。战国时(公元前286年),宋亡于齐。
平三监之乱后,周公旦封同母弟康叔封于商朝殷墟之地沫邑,建立卫国,管理部分商朝遗民。在秦二世时被秦朝吞并。
另外,商朝灭亡后,殷商的王族箕子不愿臣服于周,于是率领部分殷民北迁,建立朝鲜国,史称箕氏朝鲜。西汉初期,燕王卢绾部将卫满灭掉箕氏朝鲜。另外,朝鲜半岛的辰国就是商族国家。
疆域
商朝的势力范围大大超过了夏朝。《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商朝疆域,北到辽宁,南到湖北,西到陕西,东到海滨。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然而,商王朝远未形成后世的统一的大帝国,其疆域只是大致的势力范围,所能直接控制的主要是今河南省的北部和中部,其若干方国则只是商势力的据点,商的控制力是比较薄弱的。
据《尚书·商书》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八迁的地点,历来说法不一。大体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范围。有人认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汤都西亳。成汤灭夏后,自亳至殷,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和《中国史稿地图集》的考订,商王朝共有过七个都城,即亳、嚣(隞都)、相、邢、庇、奄、殷(殷墟),至于朝歌是否为商的最后都城,则存在争议。
政治
官制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商代实行世官制度。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国都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大部分都城都在河南境内。在河南的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其他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军事
军队建制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
“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武器配备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经济
农牧业
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手工业
商朝手工业发展很快,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