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好心并没有换来好报,因为中药店的位置离丁家较远,他们住在车程一小时之外的隔壁区,所以无法每天到中药店里盘查账目,所以杜家夫妇二人便擅自做主,把每天的收益留下来,不交到银行,故意逃税。
毕竟是合伙开店,逃税的事还是被丁继峰发现了,可杜安翔根本就没想过要遵纪守法,甚至还劝说丁继峰,说收入装进荷包就好了,干嘛要报税呢?
但如果将来发生税务问题,丁家夫妇作为中药店的法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丁继峰先是劝说再是警告,但杜家夫妇还是经常私扣收益,慢慢地两家就因为这件事有了矛盾。
眼看阻止不了杜家夫妇逃税,丁继峰就选择了报警。面对执法者,杜家生怕被遣返回国,瞬间服软了,央求着丁继峰撤诉。
考虑到杜安翔夫妻二人背井离乡,在海外讨生活也不容易,丁继峰于心不忍,随即撤回了起诉,同意私下解决,但条件是杜安翔和陈灿必须离开中药店,两家不能再合作了。
不过,这只是口头约定,丁家夫妇基于对朋友的信任,没有要求任何书面保证。
但杜家心中根本没有感激,只有无尽的憋屈,他们一拿到工作签证,就翻脸不认人,扮演起无辜的讨薪者,将名义上的雇主告上法庭,让他们赔偿损失。
杜安翔首先起诉了丁太太,追讨自己在中药店时的薪酬,之前说好的合作方式,双方根本没有书面协议,所以杜安翔就钻了空子。即便丁太太不服,提出了上诉,但两次判决下来,丁家都必须赔偿三万英镑以及一大笔律师费给杜家。
当初出钱出力帮杜家留在英国,如今却被反咬一口,丁继峰夫妇咽不下这口气,他们找了一位名叫鲍尔的白人朋友来帮忙。
鲍尔从事过房地产生意,擅于钻法律的空子,他帮助丁家处理了房产。具体操作方式非常鸡贼,一般人还真想不到这一层:鲍尔先是用低价收购了丁家的房子,然后再以主人的身份,允许丁家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21年。
处理完房子之后,鲍尔又用各种方式将丁家的财产转移出去,这样,在丁家夫妇的名下,根本没有一笔属于自己的财产,而“破产”的他们,自然也就“没有钱”赔偿杜安翔的薪资。
杜安翔拿不到赔偿,不甘心地又去起诉鲍尔,想把丁家的房子要过来。
可法院这一次站在鲍尔这一边,人家想怎么买卖房产都是自己的自由,所以杜安翔最后被判败诉,而且必须赔偿鲍尔十多万英镑的律师费。
判决下来之后,杜安翔也想学着丁家转移财产,谁知鲍尔早有先见之明,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之中。他早就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杜家的所有家产,只是没有申请强制执行。
丁家灭门案发生的前一天,杜安翔刚接到法院的财产冻结令,原本还占尽优势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落得需要卖房赔钱的悲惨境地。
手里捏着财产冻结令,杜安翔甚至在脑中模拟出一幕场景。那个白人鲍尔此时正和丁家人在一起,他们围坐在餐桌边,正举杯庆祝胜利。走投无路的杜安翔,被自己想象出的场景逼疯了,他要丁家人付出代价。
一天后,杜安翔给妻子留下诀别信,带着刀前往丁家,他假意诱骗丁家人开门,进门后,他将能看到的人全部捅死,包括12岁小丁欢。以消心头之恨。
杀戮之后,杜安翔开走丁家的车,开始了逃亡之旅。他先前往伦敦,然后从那里坐巴士去法国,再辗转到了西班牙,最后落脚在摩洛哥的港口城市丹吉尔。
一年之后的7月7日,当地的一名建筑工人在空闲时翻阅报纸解闷儿,一则灭门案的新闻报道引起了他的注意,照片上亚裔面孔的杀人凶手,让他感觉很熟悉。这是谁呢?仔细想来,这不正是工地上的守夜人吗?!建筑工人吓得赶紧通知了警方。
杜安翔在摩洛哥被捕,几经周折,被引渡回了英国受审。案发两年后,经过反反复复地审理,杜安翔被判了无期徒刑,40年内不得假释。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关键证人鲍尔,在丁家惨案发生一周年的忌日当天,不幸猝死。为了不影响调查,英国方面一直将鲍尔的死保密,直到凶手站上被告席,这个消息才公布出来。
也许作为朋友,丁家和杜家的关系还算和谐,但为什么成为商业伙伴后,这两家人就逐渐水火不容了。也许一切都是因为利益,才使得两家人站在了对立面。只是最后他们都输了,都输得很惨。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都说商场如战场,即便是合伙人,在创业初期可以互相扶持,等到事业壮大,过河拆桥就是最常见的把戏。如果遇到相同的情况,听众朋友们会怎么选择呢?是与朋友共享财富?还是瞅准时机就将朋友踢出局,自己独占鳌头呢?
也许这本身就不是个好问题,因为人性经不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