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
张牧之想要成为才子的话,就必须在这个抉择之中做出取舍。
他决定了,不管这些字迹以后值不值钱,这字迹啊,肯定是卖定了!
自己打出名气,才是最为重要的。
毕竟这些街坊邻居,可都算是自己的宣传渠道,他们无形之中,就是自己的手下。
一传十,十传百,最终流传到京城,人尽皆知,其实这都很是容易的,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八卦引来的蝴蝶效应。
和众人商量好这个事情之后,张牧之就收起了捉妖记,然后孤身前往卖笔墨的地方,随便买了一套笔墨纸砚,然后回到家。
开始奋笔疾书。
开始写的时候,自己还是有点不会用毛笔写字的,因此写出来的自己,很是凌乱。
不过也就这了。
写好了一副“明月光”的诗句对联之后,便是打开大门,让外面正在等候的人们看看,让他们过过眼。
“恩,不错,真不错。”
“虽然看起来字迹凌乱,但是这正是一代字风啊,有一种狂妄的感觉,我看,不如就叫做狂体,狂书吧。”
“哈哈哈,可以,狂书不错。”
张牧之在旁边听着,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随便写的字迹,竟然还能够会被人视作珍宝,还声称什么狂书。
看来,自己这一趟买的笔墨纸砚,也算是买的值了。
既然这字体还能够让人接受,那么就是定价的问题了。
但是自己也始终不知道该要如何定价才好,想要宣传出去的前提就是,必要要将这些字迹所卖出去,可是卖出去的对象,正是这些市井小民。
要知道,这些吃瓜群众,基本上,都是以务农为主。
务农是什么?很显然,就是种地,除了种地还是种地,就再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兼职副增值的产业了。
所以现在,张牧之最为担心的就是,他们买不起的话,怎么办?所以只能够选择勉强的卖出一个便宜的性价比字迹?
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自己也是愿意的。
“十个铜板。十文钱。”
“我看十文钱的话,就显得有点屈才了,毕竟像这样即将要流传千古的狂书,怎么可以能卖十文钱呢?我看不出这样,十两白银。”
“十两白银?这可是我整整一年的酬劳啊。”
“那……一两白银?”
“这样的话,也是可以接受的,也就一个月的酬劳而已,只要我在这一个月之中省吃俭用,下个月不就回来了?”
众人顿时开始因为狂书的定价问题,而议论纷纷,旁边的张牧之也没有多说什么,就让他们讨论去吧,毕竟最终的买家是他们。
随后过了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不讨论了,停止了,然后开始最终说出了自己心中略微比较满意的价格,正是一两白银。
这个价格,人们是可以接受的,他们同时也知道,如果太便宜的话,也是不太尊重才子的心血之作了,所以瞻前顾后一番,他们最终才觉得,一两白银对彼此都好,下面就看看张牧之如何决断了。
张牧之听到了之后,也是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同意了,“好,就一两白银。”
其实张牧之也是无所谓的,就算是三文钱卖出去,其实也是可以的,但是能多赚点还是多赚钱。
毕竟赚钱的道路,若是只是单纯的停留在点石成金上,是会太过于乏味的。
就好像玩游戏,必须要有重重的阻难才行,如果一秒钟就直接赢了,那么这样的胜利,会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张牧之才觉得,自己赚钱的领域,必须要延伸到其他的地方才行。
而狂书,则是扬帆起航的第一步而已!
后面,则是更多的星辰大海,正在这个仙魔的世界上,等待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