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它就是想要这个,至于旁边那只兔子,即便双方有恩怨,但在灵参面前这都不是事儿。
“它不能给你,我有用。”
沈霄表明态度。
如果这头熊仍是不依不饶,那他也没办法,只能以武力镇压。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想不留后患,可以直接解决它。
沈霄不想杀它,杀它没有意义。
选择权交到黑熊手里,以它不高的智商想不明白这其中的弯弯道儿,但它明白一点,那就是这个时候它继续坚持,会横尸当场。
沈霄不会给它机会,更不会给自已留后患。
张伟出声提醒道:
“本就不能给它,这是我们抓的,和它没半点关系,它单纯想抢而已。”
说着,张伟指着自已脸蛋儿。
“看见没有,这就是被灵参打的,还有兔子,它也被抽了好几下。”
蹲在沈霄脚边的兔子连连点头,咕咕咕叫不停,诉说它的委屈。
沈霄并没感到意外。
因为以兔子和张伟的能力,不足以从这头熊手中抢到东西。
他们没这个实力。
“我是个讲情理的人,如果你不想讲道理,我们就按不讲道理的来。”
怎么来?
自然是弱肉强食,赢家通吃。
黑熊没了动静,沈霄微微摇头。
已经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了。
“走吧,我还有事情需要处理。”
沈霄没功夫在这种小事上浪费时间,他还要出来蓄雷珠,那关系到他破境结丹,直面天劫的风险。
不能马虎。
看着沈霄远去背影,黑熊又看了看跟在他身侧的兔子,想了想后,跟了上去。
它的想法很简单。
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
跟过去,即便吃不到肉,也能喝口汤,这点看那只兔子就能明白。
本身就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事情。
“那头熊跟过来了,要不要将其撵走?”
发现这一点的张伟出声问。
闻言,兔子也扭过头朝后看了眼,顿时龇牙咧嘴,大有一副上去干架的想法。
“不用管,它想跟着就让它跟着,只要别惹事,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