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魂症?”
秦越人闻言却皱起了眉头,说道:“秦越已经看过?”
孙奕之点点头,“秦越说青青的病症虽与上一个患者不同,但若是恶化下去,亦有疯癫发狂之患,故请神医一展妙手,为她医治。”
秦越人叹口气,说道:“老实说,我对此症也无甚把握。此症起于脑,源于心,因情志生忧患,因忧患生惧怖,或前事尽忘,或思觉混乱。医能医病,却不能治人,我能替她治病,可若她的心结不解,依然无法根治。”
孙奕之沉默了一会儿,青青的病,说到底,起因虽是在赵家火中受伤,可根结在于韩薇之死。只怕在她心中,正是因为她招惹来那些祸事,才会害死自己的阿娘,她天性率直单纯,自幼与阿娘相依为命,受到这种打击,自责之下,才会刻意遗忘与韩薇有关的所有事,回到儿时。
可这种情况只能维持一时,她头痛得频率越来越高,最近几乎夜夜噩梦,难以入眠。若非他在一旁哄着护着,只怕她早已控制不住会伤到自己。
“无论如何,还请神医尽力一试。”
“自当尽力。”
秦越人见他如此郑重,不禁微微一笑,伸手抹了把脸,洗去脸上那些灰泥污垢之后,终于露出本来面目,倒让孙奕之微微吃了一惊。
他肤色极白,几乎不带血色,完全让人无法想象,这是才在悬崖外的松树上挂了一个月的人,寻常人这般晒法,就算活下来,也早晒成黑瘦的人干。可他瘦归瘦,却白得不可思议,一双狭长的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眸子却并非纯黑,隐约带着几分蓝褐色,鼻梁高挺,加上肤白如玉,竟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俊美青年。
孙奕之原本以为,能得神医之名,连苏诩都推崇备至的人,就算没有五六十,至少也是不惑之年,却没想到,他竟如此年轻,又如此俊美,不禁心下生疑,怎么想,也无法将眼前之人与名传天下的神医扁鹊联系在一起。
“怎么?不信我?”秦越人一眼便看出他的神色变化,只是晒然一笑,身子往下一沉,泡在温热的池水中,闭上眼说道:“若非被困此处,无计可施,我也不会让你看到我的样子。”
“哦?”孙奕之眼神一动,他的乔装易容之术,还是跟秦越学的,秦越如今又算他半个徒弟,想必他的易容之术,亦非寻常,只是他心中疑问,还是不说不快,“神医莫怪在下唐突。实在是久仰神医大名,家祖就曾提及与神医有过一面之缘,如今得见真容,实在让在下难以置信,莫非这世上当真有长生不老之术?”
“天道自然,有死方有生,哪里有什么长生不老之术。”
秦越人摇摇头,打量了他一番,说道:“你姓孙,你的祖父,莫非是兵圣孙武?”
“正是。”孙奕之越发惊诧,面前男子几乎已一丝不挂,紧实的肌肉和瘦削的身形,根本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又怎么可能与阿爷同辈相识?
秦越人叹了口气,说道:“与你祖父相识的,是我师父。我们百草一门,世代相传,只有一师一徒,但凡继承衣钵者,皆以扁鹊为名。世人只看衣冠,我平日也不得不染发接须……唉……”
他说得无奈,孙奕之却听得瞠目结舌,到最后,却忍不住大笑起来,“原来如此!”
秦越人被他笑得无语,只是摇摇头,舒适地泡在池水中,全然无视他的失礼之举。
他如此从容,孙奕之倒有些愧意,干脆将自己为了找他,也曾乔装打扮,以“子易先生”之名混入齐国,方从田恒手中救出秦越,找到了他的下落,说到兴处,还颇为好奇地问道:“这乔装之术,每次以马尾做须,黏粘之后,总不免生疼发痒,偶尔为之尚可,不知神医常年如此,何以解之?”
秦越人没想到他居然也有过类似经历,还跟自己交流起乔装心得,不禁有些失笑,“小事一桩,回头我配瓶药膏与你,在黏粘马尾之前先擦上,便可避免肌肤过敏。还有,你身上的旧伤不少,在这池中需多泡几日,每日早晚两次,每次半个时辰,便可活血生肌,疏通经络,免得日后伤痛复发。”
“啊?每日两次?”孙奕之闻言一惊,忍不住问道:“那青青怎么办?我的伤不打紧,还请神医先为她治病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