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女人的声音低沉温柔,“所以周赐,不配做我的同谋。”
一个小小的晋州刺史,当然不配做吐蕃公主的同谋。
叶长庚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的心很明亮。听出格桑梅朵的声音后,一切都清晰了。
私藏在山洞里的弓弩,是西北军同吐蕃打仗时留下的。而那些刺客,是西北人。
“所以,你的同谋是魏王李琛。什么时候的事?”
床边放着一张盆架,格桑梅朵自然地坐在叶长庚身边,取过盆子里的手巾,拧掉里面多余的水,展平,放在叶长庚额头。
“不需要!”叶长庚猛然扭过头,格桑梅朵却轻轻扶着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扭回来。
“将军需要先活下去,再做打算。”她柔声劝说,仿佛他们的关系亲近到可以肌肤相触,“而且你乖乖的,我才会答话。”
叶长庚早已不在兵部做事,格桑梅朵却还像初见时那样,唤他将军。
室内的气氛怪异又旖旎。
格桑梅朵再次把手巾放在叶长庚额头,又另取了一块,轻轻擦拭他的脖颈,温声道:“我为李琛做事,是从将军您告诉我说,可以去结交京都权贵。从那里,开始的。”
叶长庚回忆起来。
那是李策在赵王府内烤肉小聚,格桑梅朵不请自来,还送了他一把镶嵌宝石的匕首。叶长庚送格桑梅朵回去时,她说自己是想在大唐多认识显贵。
叶长庚当时随口一说:“大唐朝中显贵又何止一二,既然公主殿下要多认识些人,不妨趁着年节临近,走动走动。”
是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和李琛勾结了?
叶长庚的手臂悄悄动了动,衣袖中空空荡荡,他的匕首不见了。
格桑梅朵正认真地为他擦拭额头、脖颈甚至耳后,她的动作中,带着几分希望他更舒适的小心翼翼。
眼前一片黑暗,叶长庚想起他们初见时,格桑梅朵为他治伤的情景。
同样这么轻柔体贴,热情动人。
那个夜晚,有野狼、火焰和血,可是却比此时更快意、更开怀。
“那些百姓是你杀的吗?”叶长庚漠然道。
温热的手巾在他唇边停顿,过了一会儿,才慢慢擦拭他的脸颊。
“当然不是。”格桑梅朵道,“我不做恶事。”
“所以你负责挑起大槐树村村民争斗,又引楚王找到弓弩,嫁祸太子。还有,”叶长庚的声音越来越冷,“蒲州校尉彭金锐的独子,也是你送进监牢,趁机杀死的吧。所以彭金锐屯兵黄河边,逼朝廷治罪太子。”
格桑梅朵把手巾丢进水盆,“啪”地一声,溅出的水滴弄湿了叶长庚的手指。
“在将军心中,”格桑梅朵似乎有些委屈,幽幽道,“我就……那么坏吗?”
“草芥人命、搅弄朝堂,还不够坏吗?”叶长庚斥责道。
“不够!”格桑梅朵起身走了几步,脖颈间挂着的金项圈不知撞到什么,发出金器的响声,“吐蕃南有天竺,北有大唐,兼有突厥常年滋扰,环境艰险难以生存。大唐占有最肥沃的土地,土地上结出的果子,能养育数千万子民,却不愿意把陇右道送给我们一点,让我们也可以种植粮食、与西域通商,交换货物。所以我只能这么做了。”
“一寸河山一寸血,”叶长庚嗤笑道,“岂有赠送的道理?”
的确没有这个道理,所以只能各凭本事。
格桑梅朵又走回床前,擦掉叶长庚手指的水,把他的衣袖向上翻去,露出精壮有力的胳膊。
叶长庚这才知道,那碰撞项圈的东西,是什么了。
那是格桑梅朵之前送给他的匕首。
匕首紧贴叶长庚的手臂,轻轻擦了一下,像是在试探锋利程度。一阵切割皮肤的剧痛传来,叶长庚紧咬牙关,问道:“你要干什么?”
格桑梅朵笑了笑,紧按匕首道:“你为大唐,披肝沥胆、赤血丹心。我为吐蕃,也宁肯死在异国他乡。我需要用你的这条手臂,阻止李策。”
叶长庚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