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既然你都说咱们是亲兄弟了。”
“那你愿不愿意为弟弟我办一件事啊?”
我的话,让苟圣的身体一愣。
他抱住我的手,也慢慢松开。
呵呵,什么兄弟义气。
到最后,不过是生意。
“我让你加入我们沈家,以后你在蓉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这都要有代价的。”
我的语气严肃。
我的眼神认真。
没有了昨晚的说说笑笑。
没有了昨晚的打打闹闹。
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从兄弟,变成了权衡利益的生意。
看起来傻乎乎的苟圣,在此刻却显得无比精明。
“我没说要加入你们沈家啊?”
“谁说要加入你们沈家了!”
苟圣的话,让我有些吃惊。
只见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苟旦,你有你的沈家!”
“老子也有老子的白家!”
“过几天,我就会去跟老狗做基因鉴定,一旦我不是老狗的儿子,我就会去缅甸找我的白家!”
苟圣不傻。
不但不傻,演技还很好。
我只觉得背后发麻,他身上那股小混混般傻乎乎的气质,全部都是装出来的。
果然,只见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斜眼盯着我。
“哼,沈墨,我还没有忘记,当初你是怎么从这里,把我赶出去的。”
“外面下着大雪,寒风刮在我的脸上,白雪落在我的头顶,我好冷啊!”
“我的心也凉透了。。。。。。。”
苟圣的眼神,时而清澈,时而浑浊,就连我,也一时间看不清楚,他什么时候说的是真话,什么时候说的是假话。
踏踏踏——
身后,林啸踩着焦急的步伐跑到了我的身边,然后对着我的耳旁轻声说道。
“白马来了,就在门口!”
我惊恐地回头,只见大门口,站着一个穿黑西服的男人,戴着墨镜和口罩,脑袋上的白发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干练的短发。
不过他身上那股儒雅的气质,却让我一眼就认出了,此人就是白马。
怪不得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都找不着他,原来他第一天故意露出来的白色头发,只是他的伪装啊,谁又能想得到,他戴的是一头假发呢?
“弟弟!今时不同往日了!上次你让我在我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我希望这一次,我朋友来找你帮忙,你不要让我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