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身上并无行房的感觉,但……是谁给她擦的身、换的衣?
外面那个山匪头子?
若真是如此,叫一个陌生男人将身子看遍摸遍,她哪还有颜面苟活于世。
然而不等她自怨自艾,她猛然记起一件更重要的事——孩子!
她被山匪头子带回来,平安又被带去了何处?那些无恶不作的山匪,会不会随意将平安弃在了野外?
思及此处,沈玉娇再顾不上其他,急慌慌就要下床问个究竟。
才要穿鞋,低头便见鞋面趴着一只红棕色蜚蠊[1]。
拇指长,油光发亮,长腿上还覆盖着的细密绒毛,清晰可见。
“啊!”她惊呼出声,脚尖也连忙缩回。
而那蜚蠊听到动静,非但没逃走,反而耀武扬威般抖了抖两根触须,又慢悠悠往鞋里钻去。
就在沈玉娇头皮发麻之际,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下一刻,那扇虚掩着的木门被推开。
“怎么了?”
男人高大的身影逆着光,沈玉娇一时看不清他的面容,只看到他穿着件石青色缺胯袍,大半的袍摆很是随意地扎进黑色腰带,一手拎着只秃毛鸡,一手拿着把菜刀,大步朝她走来:“大中午的叫什么?”
沈玉娇一时也顾不上她还衣衫不整坐在床上,忙指着鞋里:“蜚蠊!很大的蜚蠊!”
“嗐,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谢无陵“啪”得将菜刀放在桌上,另一只手仍揪着那只秃毛鸡的脖子,上前踢了一脚鞋。
待那只红棕色大蜚蠊一钻出来,他“咻”一下踩上,还重重碾了两下。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蜚蠊瞬间成了具薄薄的扁尸。
沈玉娇长舒口气,再次抬头,便见身形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床边不远,那双狭长的桃花眼直勾勾看着她,脸上仍是那副好整以暇的懒散笑意:“一只蜚蠊就把你吓成这样,你这一路是怎么活过来的?”
沈玉娇一怔,试图辩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蜚蠊,而且它半点都不怕人。”
她在长安遇到的蜚蠊,出点声,或是跺下脚,就会立刻溜走,从没见过这种不知死活往鞋里钻的。
谢无陵看着她,“看来我们金陵城的蜚蠊也格外霸道,专爱欺负外地人。”
沈玉娇一时噎住,嘴上没出声,心里嘀咕,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不过你这一觉睡得可够久的。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晕不晕?”
听到这问,沈玉娇也晃过神,缓缓抬起眼。
昨夜太过惊慌,她也没敢仔细看这个山匪头子的长相,现下青天白日里再看,她发现他其实长得很俊。
身姿挺拔,长臂长腿,半旧的石青色长袍紧贴着胸膛,隐约可见上半身结实的肌肉线条。晌午明亮的光线透过窗户纸,柔柔笼罩着他英俊深邃的脸庞,叫他原本冷硬的线条少了些戾气,添了些温和。
若不是他高束起的乌发间沾了根鸡毛,手里又拎着只秃毛鸡,这副似笑非笑的散漫模样,倒真有几分江湖侠客的风流倜傥、随性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