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爷爷的庇护,生活的风雨从此朝我一人倾斜。
在这个家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惶恐的兔子,小心翼翼,蹑手蹑脚,畏惧人群。
关键这人群不是别人,是我的亲人。
在陌生人面前,我尚且可以放松自如,但在这个家里我却很惶恐。
我不喜欢这里,因为这里也不喜欢我。
他们好像也没有排挤的举动,但我就是能捕捉到那微妙的气氛,我融入不了,也走远不得。
诚惶诚恐,谨小慎微。
想展现出自信却无人在意。
总是收到最末和最敷衍的关心。
很多时候都想躲起来。
很多时候都躲了起来。
无论相处了多少年,他们于我都像是陌生人,却因为一层血缘的关系在不得不假笑相迎。
我在他们家住了六年,六年过去,这种生疏但增不减。
好奇怪啊。
好难过啊。
这么多年。
竟然生不出一点情意。
生活对我下的手不是一击毙命的,而是早早地埋下了种子,然后在经年累月的日子里慢慢生根发芽。
我不敢说自己像一朵花,但我觉得我快要枯萎了。
未及绽放,便已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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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有点安慰的,大概是我的初中生活和我的小学完全不一样吧。
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没人知道我是克死爸妈的扫把星。我的成绩依旧很好,老师很喜欢我,同学也不会朝我投来怪怪的眼神,相反,他们争着要和我交朋友。
我的桌膛里被塞的不再是死蛤蟆和臭老鼠,而是一些我没见过的进口零食,和用粉色情书叠成的千纸鹤。
那个皮肤黢黑的男孩子在放学后把我堵在校门口,我害怕极了,以为他要打我,连忙用双手护住脑袋,结果他只是酷酷一扭脸:
“那个……陈柳,我喜欢你。”
那一天傍晚,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感觉脚下的地面都变软了,一步一步就像踩在云朵上。
嘴角一直上扬。
我好高兴,好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不是一直讨人嫌的,原来我长得还算漂亮,原来我也值得被喜欢。
但我没有答应那个男生,因为我不敢早恋,我害怕违反规则。
违反规则的小孩,是会被大人嫌弃的,所以我一直中规中矩,不敢越雷池半步。
真是太奇怪了,除去冷漠的家庭关系,我居然在学校度过了平安无事的三年。
那时候,我躺在床上想,我的幸福人生终于要开始了吧。
然而,生活总是在我想要积极向上的时候,给予我猛烈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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