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开动吧,尝尝看,海里的东西符不符合大家的胃口。”
林宝初继续说,“要是海鲜大家吃得下,我就做这个生意。”
不仅是蛤蜊,还有跟肃朝的合作。
“这顿饭,要是让外县的人看到了,非嫉妒死不可。”李余说,“看看咱们这桌上,哪样不是咱们自已种的?”
“吃的就是一个新鲜!”
身为原外县的周益和许牧,两人一听李余这么说。
本想反驳一番的,可在吃了一口桌上的菜之后,就无话可说了。
不仅无话可说,还跟着一起调侃。
“李掌柜说得好!”周益竖起大拇指,“这桌饭菜,要不是我今儿吃上了,不然的话,得后悔一辈子。”
“嗯……这东西可太鲜了!”
蛤蜊身为今天的主角,几乎所有人下的第一筷,都是吃蛤蜊。
从蚌壳中取出肉,吃一口,那独特的鲜味便在口中蔓延开来,感觉浑身都通透了。
许牧也真香了,“不仅蛤蜊鲜,这些菜也鲜,一口下去,我感觉自已浑身都轻松了、干净了。”
“就好像灵丹妙药一样,通了!”
吃着吃着,温怀猝不及防来一句:“是啊,好吃得我都不想走了。”
他看向林宝初,问道:“林姑娘,你能不能到盛京去种地啊,你要是到盛京去种菜,保准你赚得盆满钵满!”
嗯?
温怀已经打算得这么深了吗?
盛京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僖贵妃也没有动静,他怎么这般胸有成竹,认为自已一定能回京?
林宝初不愿继续揣测温怀,毕竟温怀也为丰耕县付出了那么多。
而且,他能回京,那是好事。
在不对丰耕县造成威胁的前提下。
“欸,温太傅说这话我可不同意啊。”朱金华看了林宝初一眼,站出来玩笑地说,“我们丰耕县更需要林姑娘,温太傅可不要跟我们抢啊。”
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听起来没什么问题。
像沈筝、许牧这样不明其中关系的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只有少数几人听出了其中不同味道,他们默契的没有挑明。
“筝筝,明天县衙公休,我要去大沟村采收西红柿,你去吗?”林宝初不动声色,转移话题。
“好啊好啊。”
沈筝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我要摘几个又红又甜的回来当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