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衙门旁边的荒地正在烧野草,他们无法招待薛兴桑。
薛兴桑便只待了一会儿,就又骑着他的小毛驴走了。
林宝初挽上沈戟的胳膊,“沈戟,你怎么认识薛伯的?”
他们俩年纪相差甚大,忘年交啊。
难得她靠他这么近,沈戟的耳朵变得又热又红,心怦怦怦直跳。
他好像懂了那是什么,又好像没懂。
总之,他很喜欢她的贴近。
“这个是秘密,以后告诉你。”他卖了个关子。
在不确定是否安全之前,不让她知晓也是为了保护她。
他,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做。
听他的意思,林宝初脱口而出,“嗯?难不成你还有马甲?”
“马甲是什么?”
“就是你还有不为人知的身份或很厉害的事情。”
沈戟心中猛地一咯噔,看她的眼神即震惊又无奈。
好似在感慨他家夫人的聪明,又希望她不要那么聪明才好。
“怎么不说话?”林宝初死缠烂打,“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不是。”
沈戟指着一片大火烧过,只留下满地黑灰的地方,“你看那儿有窝野兔。”
林宝初循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那片还冒着烟的黑色焦土上,有好几个凸出来的小土洞。
在那些土洞口前,躺了七八只被烤得半熟的野兔子。
“兔子!”
“有肉吃了!”
看到那副场景,林宝初的第一反应是吃肉,而不是为兔兔们感到难过。
她有罪。
不过兔子肉真的好香!
林宝初提裙奔过去,大火刚刚漫过的地方,泥土还是烫的。
她管不了那么多,丰耕县的日子太苦了。
上次开荤还是吃鱼的时候。
“沈戟,洞里还有活兔子!”林宝初大喊,“快回去找个箩筐来。”
枯草烧得快,兔子洞又深。
藏在洞里的兔子被烟雾熏晕了,一抓一个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