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面色不动,他知道,和野物对峙时,一定不能后退,不能露怯。
“嗯!?”
他双目圆瞪,狠狠盯着野狼。
最后一头野狼凝神盯了他一会儿,这才缓缓往后退去。
直到那头野狼彻底退入黑暗。
路胜才狠狠松了口气。
他体力其实已经快耗尽了,双臂酸软无力,就连握刀都有些发颤。
若是那野狼真扑上来,他虽然自信能活下来,但一定会受伤。
等确认野狼彻底离开。
路胜拔了火把,匆匆往九连城方向赶。
这一趟他是知道自己斤两了。
城外野狼,照赵伯曾经聊起他的光辉事迹。
他年轻时刀术大成,一个人单刀在三头野狼的围攻下,用小臂轻伤的代价将三头野狼全部斩杀。
这已经是不得了的战绩了。
在这里,这个世界的野狼,和路胜所知道的不同。
它们的体型更大,每一头都比地球上的野狼大得多。也强壮得多。
几乎和家养的大型金毛差不多。
这里的野狼还和地球野狼不同的是,它们是三五成群,极少有大批大批的群体。
路胜一路小跑着赶回城门。
看到城墙上火把亮光时,他心头也稍微松了口气。
把身上的衣服一卷,将沾了血迹的地方藏起来,然后藏好朴刀,拿出路引,大踏步走向城门。
“胜哥胜哥,你听我说。这物事可不是一般东西,才到紫华城,我就让人从那边把它托回来。
据说在中原,这可是被称之为第一奇石。无数富商豪贵争先竞购,最后在一次意外中掉落河中,被水浪冲刷到了紫花河,然后被紫华城的渔夫打了起来。
这中间的曲折故事,一言难尽,要不是”
“你看我像傻子么?”路胜轻摇折扇,一脸淡笑的看着自己面前的胖子。
这胖子叫郑显贵,在这九连城里,是明贵拍卖行的老板次子。
同时也是路胜以前的至交好友。
路胜和他从小一条裤子长大,相互之间臭味相投,有什么事都是一起扛,关系莫逆。
只是这郑显贵有个最大的毛病。
那就是贪财。
按他的话说就是,亲兄弟也得明算账,不然早晚伤感情。
两人坐在金鱼酒楼的牡丹厢房内,胖子身边搂了个身材窈窕的粉裙女孩。
这小子此时正一脸蛋疼的盯着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