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大顺因为前段时间赔了瞿家十五只母鸡的钱,又因为要操办闺女的婚事,手头很是吃紧。把那六百块彩礼钱挪用了二百多块。剩下的他想留着给小儿子秦小虎存起来。
谁知秦珍珍坚持要把这六百块彩礼钱,带到婆家去。
有钱傍身,才是她以后在婆家生活的底气。
可是当初家里收了宋家那六百块彩礼钱,已经有了别的打算。
毕竟,一般村里人家收了彩礼,没有要返还回去的道理。
因此,临到快出嫁了,秦珍珍提出这种要求,让她家里父亲母亲,甚至兄嫂,都很不高兴。
因为这件事,家里吵闹两三回了。
秦珍珍大有家里不拿出来,她誓不罢休的架势。
秦大顺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同意闺女出嫁的时候,先带二百块过去,剩下的给她在娘家存起来。
“珍珍,你不要这么傻!把钱都带过去。让婆家给哄出来几下就用光了。爸妈给你存着,才是再放心的。”
苟红琼苦口婆心地劝自家闺女。
当然,至于以后再给不给秦珍珍,以后再说吧。
听到母亲说的也有道理,秦珍珍这才罢休,不再在家里哭闹。
婚期临近,要娶媳妇的隔壁大龙村宋家更是忙得热火朝天。
就连已经出嫁的宋代文姐姐也回娘家来帮忙了。
几代单传的宋家娶亲,一辈子就忙这么一次。宋代文的舅家,奶奶的娘家都有人过来搭把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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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忙忙碌碌,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只有宋代文脸上的神情淡淡的,好像一家人忙碌的事情跟他无关似的。
借口乡上畜牲站的工作忙,常常很晚才回家。回家的时候,全家人晚饭都吃过了。
宋大柱知道儿子心里不太痛快,也不逼他。
心想等他结婚了,日子过着过着慢慢就好起来了。该忘记的自然都会忘记的吧。
这些日子以来,宋代文像游魂似的,整天浑浑噩噩的。
这天在畜牲站上班,他心不在焉。实在坐不住,就跟带他的师傅请了假,一个人坐车去了城里。
他不知道他要去城里干嘛,他也不是因为结婚要买什么东西。
只是顺着本心,一路走着找着,来到了城里一中。
他站在一中的校门口,呆呆望了好久。
然后随着进出校门的人群,走了进去。
门卫大爷看他文质彬彬的模样,年纪也不大,以为他是一中的学生,就没管他。
熟悉的校园氛围,让宋代文瞬间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镇中。回到了那个处处充斥着青春气息的校园。
那个时候,那个笑容甜美的姑娘,满心满眼里都是他。
那时候的他,习以为常,觉得那一切就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存在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在校园漫步的日子,仿若隔世。好像那肥皂泡里的幻境,风儿轻轻一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宋代文漫无目的地走在校园里,心里很麻木。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见秦小霜,或者是真想见一见她吧?
也许见了以后,他的心会安定点。
再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无休止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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