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饭馆算不上多高档。
可即便如此,杜洪福带着的这伙兄弟似乎都不是经常来这种地方。
手上没钱,真是寸步难行。
对于这帮兄弟如此掉价的行为,我倒是可以坦然面对。
想当初我同样穷的身无分文。
吃馒头,喝凉水,这就能填饱肚子。
如果买几个带馅的包子,那他妈的就算是改善生活。
至于下馆子,根本就是想都不要想的事!
正是因为有过这样苦逼的生活,我才会对搞钱如此的执着。
实在是没办法啊,真他妈的是穷怕了!
如今算是放下了尊严,勉强在这行混到了点钱。
我还真不会吝啬给同样是穷人的兄弟花点钱。
只不过我手上的钱又不多,可以保证他们这顿吃好玩好,不可能以后永远养着他们。
除非……他们可以给我带来更大的价值!
我觉得有这样的想法才是正常的。
都是成年人了,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利益的。
我不是圣人,更不是所谓的圣母。
我怎么可能会把自己抛弃尊严赚到的那点逼钱,随意的给别人花呢?
“老大,这些家伙太虎了吧?”
旁边的马越峰忍不住说道:“看他们好像许多天都没吃上饭似的。”
“又不是第一次下馆子,至于要这么夸张吗?”
“这他妈的猪头肉都要了三盘,还有那么多的啤酒……能吃的完吗?”
马越峰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吐槽,显然是不太理解这帮兄弟们的行为。
我随意的扫了眼。
却见到饭店老板已经将两个桌子并成了一张桌,并且摆上了两盘猪头肉。
另外还搬来了几箱啤酒,摆在地上。
说实话,我一开始也有点发懵。
点了那么多菜就算了,这好几箱的啤酒都干过来。
不过再看那几个兄弟满面红光的样子,我稍微有所释然。
“马越峰,你还是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啊。”
我语气淡然的说道:“这帮兄弟平常估计都没吃到什么油水。”
“今天有了这个机会,自然想要敞开肚皮的大吃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