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东笑了起来,将程慧兰的衣服脱下来丢到一边。
一会儿床就摇摆了起来。
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程惠兰低吟着,指头牢牢扣在林大东的肩上。
一阵云雨后,程惠兰枕在林大东的臂弯里,满足的微笑着。
“惠兰,什么时候去县城啊?”
林大东问道。
程惠兰摇头道:“我不愿去了,我想待你这里,每晚都陪着你。”
“你想累死我啊!”
林大东摇摇头笑着说道。
“讨厌,说得人家跟抽水机一样。”
程惠兰嗔怪的睁大眼睛,看林大东一眼。
程惠兰抿嘴笑着说道,好在现在没打开灯,否则程惠兰脸早就红透了。
“行了,快睡。”
林大东将程惠兰揽在怀里。
“大东,我还想再来一次,怎么办!”
程惠兰附在林东的耳朵边,轻声说道。
“那个啥……我舍命陪君子。”
林大东撇了撇嘴,见林大东没情况,程惠兰道:“这回我在上方吧!”
“还说咱们男人好色,女人实际上比咱们男人更加好色!”
林大东笑道。
第二天早上,太阳还没有出来。
林大东来到了山里,他把肉丢给这灰狼和猎豹。
它们吃得非常香。
林大东想不明白,灰狼跟猎豹都是肉食动物,它们本应该有各自的领地。一见面就该打起来才对,现在它们俩却非常和谐。
但是林大东换了一个角度便想通。
灰狼是一种群居动物。
而这会儿落单的灰狼正好碰见猎豹了,因此狼知道自己打不过猎豹,就选择了臣服,结果发现了还挺搭的。
这自然是林大东猜的。
林大东觉得动物找伙伴,和人找伴侣差不多。
有时你目光高,到三十了才发现自己还是单身狗。
很多错过的人选其实非常优秀,但是这些人现在已经都已经找到了合适的。
这时你急了,降低标准,最后找一个最差的。
因此林大东不相信什么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