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蛋!
早知道要一辆车了!
这什么鬼地方?
连辆出租车都没有!
啊啊啊!
人影子都不见一个!
槽!
难不成真要老娘走回去?
天呐!我拒绝!
咦咦咦?
那是什么?
哇噻,老娘的爱车!
小宝贝儿,老娘来啦!
幸好,他们有把她的车开过来,不然非困死在这不可。
哇!小宝贝儿,老娘爱死你了!
单手撑着车窗,纵身一跃,跳进驾驶座,麻溜的淘出钥匙,上手一拧,“咻——”,车尾横扫,留给这个鬼地方一排尾气。
哼着歌回到原主家里,一进门便踢掉了高跟鞋,摘了碍事的眼镜。
冲进房间翻箱倒柜,可能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一刻钟后,突现一声惊呼,“啊!找到了!”
蓬头垢面的九歌从原主的房间里走出来,手里拿着的是原主压箱底电脑。
为什么说是压箱底呢?
因为九歌是在原主房间的书桌底下找到的,跟垫桌角的垫子没差别了,真的。
大概是原主平时不怎么回家,或者经常外出。
瞅着手腕上的手表边缘都有一些磨损了,平常用的高科技应该是这个手表没错了。
再说了,手机还在兜里,便于携带,干嘛提着个电脑走来走去的。
说白了这电脑就是顺手买来当摆设的。
给电脑插上电源,检查检查,乒乒乓乓捣鼓了一阵,这儿敲两下,那儿捶两下。
不一会儿,手指灵活的在键盘上翻飞起舞,好不愉快,直到敲下最后一个键。
重重的吸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好了。”
等电脑开机这个空档,九歌呼啦啦穿着拖鞋,“哒哒哒”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袋酸奶出来。
呲溜呲溜~~
三下五除二喝完,反手将牛奶盒子准确无比的扔进垃圾桶里。
抱着原主的电脑,右手一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