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夫人,我们到边关了。”五日后,范季轻轻摇醒枕在他腿上补充睡眠的两位美人。出门的时候是他枕着她们,现在成了她们枕着自己。绯烟和焰灵姬长长的睫毛同时颤动了一下。然后缓缓睁开。一双如梦似幻的水蓝色眼睛。双漆黑明亮的柔情美眸。绯烟和焰灵姬一人枕着范季一条腿,醒来后第一时间先是对视了一眼。然后,脸上都浮现了一抹尴尬。想想这几晚,饶是焰灵姬这只小野猫都不禁有些脸红。焰灵姬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恶狠狠地瞪了范季一眼。背过身去挑开窗帘往外面看了看。为了省路费只开一间房这种蹩脚的借口,也就这家伙能想的出来了。明明出门的时候小衣拿了那么大一袋金子给他带着的。偏偏绯烟她还就信了!这种话你都信,你阴阳家东君大人的脑子呢?拿去换大乃乃了?绯烟不说话,那自己能怎么办?身上又没带钱,就只能任凭他安排了!焰灵姬在心里幽幽叹息一声。真是一分钱难倒小女子啊!不过话说回来。绯烟是真白,像个面粉团似的。焰灵姬回头看了绯烟一眼。恰好绯烟似有所感的也看向她。两人又同时把头扭到一边。挠挠额头,还是有点尴尬。范季强忍着心中的笑意走下马车。“见过国师大人。”刚下车,一道洪亮的声音便铿锵有力地响起。范季点了点头:“将军客气了,怎么还亲自来接。”迎接他的,正是接任了王齮之职的蒙恬。蒙恬心里对范季尤为感激和尊重。如果不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升到这左庶长。“末将得到咸阳快来的快报,说是国师大人会以使者的身份赴韩。”“按照时间推算,差不多就在今天抵达边关。”“末将承国师大恩,岂敢怠慢。”蒙恬说话中气十足,听声音便知道是个铁血男儿。他现在年纪并不大,不过才二十出头。因为长年在军中操练,古铜色皮肤看上去显得格外成熟稳重。范季微笑道:“蒙将军客气。”蒙恬看了看他身后,眼中露出疑惑“国师大人是先行一步吗?为何不见护卫和仪仗队?”使者出行一般都是有仪仗队开道,前后跟着护卫护送。但是范季这却是孤零零的一辆马车。看上去颇为寒酸。要不是他杵着使节权杖,蒙恬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范季抿了抿嘴唇。有些难以启齿啊!总不能说太后我赌气,没给我安排吧。“有此权杖,便足以代表我秦国使者身份。”“本座功参造化无需护卫,一切从简,能省则侧省,若是大动干戈大摆依仗只会劳民伤财。”“有那钱,不如给边关将士们多添几件棉衣。”范季语气淡然。颇有已经堪破世俗红尘,不计较表面那些繁文缛节的豁达。蒙恬大受震撼!“国师真乃神人也!”“若是我秦国人人能像国师这样,何愁国家不兴?”“蒙恬,佩服!”范季面带微笑,轻轻压了压手。“哪里哪里,蒙将军过誉了。”蒙恬带来的几名亲卫也是心中一震。想不到堂堂国师,既然还会为他们这些底层士卒考虑。他们眼含热泪,突然感觉这边关的寒风也不是那么刺骨了!跟着他后面下来的绯烟满目柔情。看他的那眼神,爱意都快要从眼睛里漫出来了。“先生果然与常人不同,绯烟没有看错人。”焰灵姬撇着小嘴,挠了挠额头。凭她对范季的了解,总觉得这其中有什么蹊跷。但是又说不上来!反正这把是被他给装到了。“这两位是?”蒙恬听到绯烟刚才的轻喃,这才看到她们两人。范季介绍道:“这两位是我夫人,一路上由她们照料本座起居。”蒙恬看了看绯烟和焰灵姬。虽然被二人的容貌所惊艳,但却丝毫没有失态。“蒙恬见过两位夫人。”不管是从身份上来说,还是范季对他的恩情。这个礼都是应该的。两人点点头,算是应了。焰灵姬点完头,注意力便被周边的环境吸引。幽幽道:“这里好荒凉。”几人一边往军营中走,蒙恬一边解释道:“此处乃是秦国边境,往前二十里就是函谷。”“西据高原,东临绝涧,南接秦岭,北塞黄河。”“关隘的另一边便是韩国地界,这些年我秦国与其时有摩擦。”“所以除了我们边关守军之外,少有人烟常居此处。”函谷关是一处兵家要地。素有“天开函谷壮关中,万谷惊尘向北空”和“双峰高耸大河旁,自古函谷一战场”之说。这里即是秦国的大门,也是束缚秦国的闸笼。百年前苏秦游说六国联合抗秦,秦国就是靠着这个易守难攻的函谷关,成功抵御住六国联军的攻势。后世《过秦论》有云:于是六国之士,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延敌,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这里的“关”就是指函谷关,因此可见其战略上的重要性。但是同样的,秦国若是想挥师东进也没那么容易。函谷关同样是一座阻挡他们脚步的屏障。不然这么多年来韩国与秦国发生这么多次摩擦,凭秦国的国力早就将他们捏扁搓圆了。就是因为有函谷关挡在这里。大军无法轻易攻进去。几人边走边说,但基本都是蒙恬在为他们讲解。范季有时还会和他交谈几句。焰灵姬没这个心思,绯烟则像个乖巧懂事的小媳妇一般跟在后面静静听着。很快,几人便来到蒙恬提前准备好的帐篷中。“国师大人还请恕罪,末将有军务在身,按军中规定不得饮酒,只好以茶代酒敬几位。”蒙恬端起茶杯,朝范季表示歉意。范季笑道:“蒙将军尽忠职守,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何来恕罪一说。”要是蒙恬仗着自己军职高不顾军规,他才会心有不悦。但是蒙恬这人很有规矩。铁律如山,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军规说不得饮酒,今天就是他老爹来了他都不会沾一口。也难怪这样的人能够带出今后横扫匈奴的蒙家军来!驱虎方可吞狼。也只有他这样的大秦之虎,方能让北境草原上的那群野狼闻风丧胆。吃饭时,焰灵姬和绯烟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再次引起了蒙恬的注意。尝了一口边关烈酒后眼睛一亮,直接拎起酒壶往嘴里灌的焰灵姬一看就有种江湖气。反观绯烟。轻啄慢饮,细嚼慢咽。举止端庄,斯文优雅。这是大户人家才会培养出来的习惯。蒙恬觉得,这应该是哪家的大家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