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杀人者死罪,伤人者自行抵罪,盗窃者判刑。
简洁清晰,一目了然,是个人都能听明白。
闻讯,关中百姓欢呼雀跃,弹冠相庆,大大的松了口气,甚至唯恐刘邦不为秦王。
“可《秦法》是商君所创,纵使略有微瑕,不至于让人感到恐慌吧?”
此刻,嬴政已是理屈词穷,百口莫辩。
但为了证明《秦法》的可行性,只能尽力争一争。
不曾想,李浩根本不买死人的账。
“商鞅毕竟不是圣人,岂有不犯错的道理?”
“他设立的规矩,很多并不合理。”
“记得秦孝公时期,商鞅尝试推行新法,一些人从中尝到了甜头,便私下夸奖新法的好处。”
“结果,被商鞅知道了,将那一干人等判了重罪,全部流放。”
这件事,秦国历史上确有发生。
此举的用意,是商鞅觉得,百姓今天觉得新法好,便私底下议论,说三道四。
明天若是察觉到了新法的弊端,同样会弃之如敝履,不服从朝廷的命令。
所以。
干脆一刀切,摆明态度。
秦国新法是我设计的,无论好坏,你们都得受着,不许瞎说!
难怪这个人死后被五马分尸,遭受车裂之刑。
真是天道好还,报应不爽!
至此,始皇帝终于无话可说,内心莫名的震撼。
想自己堂堂一个皇帝,大秦王朝的开创者,见识竟然不如这个要造反的平民。
可笑至极。
仅用了一番言语,就说出了大秦的症结所在,以及《秦法》的弊端。
分析得鞭辟入里,头头是道。
话说回来。
如果大秦注定要灭亡,李浩要图谋造反,也就不奇怪了。
但只要他嬴政还活着,就不许任何人染指江山!
对有意谋反之人,宁杀勿纵!